當前我國空氣污染以PM2.5和O3為特征污染物的大氣復合污染形勢依然嚴峻。
從PM2.5和O3的前體物控制來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全國SO2、氮氧化物 (NOx)、煙粉塵控制取得明顯進展,但VOCs排放量仍呈增長趨勢,對大氣環境影響日益突出。VOCs排放還會導致大氣氧化性增強,且部分VOCs會產生惡臭。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好藍天保衛戰,迫切需要全面加強 VOCs 污染防治工作。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深入實施《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急需提升省生態執法隊伍執法能力,運用多種監偵技術、大數據分析手段,提高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VOCs具有范圍廣、源頭多、擴散快、成分復雜等監測難點。為快速對VOCs排放情況進行全面的摸底調查,摸清整體的揮發性有機物分布情況,需要執法部門配置便攜執法設備,掌握移動監測的新技術手段。
立即詢價
您提交后,專屬客服將第一時間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