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隆輝公路鐵路試驗儀器廠
主營產品: 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儀器,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儀器設備,商品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儀器,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室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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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 閱讀(2127)
隆輝公司主要生產供應:建筑儀器系列、公路儀器系列、混凝土鉆孔取芯機系列、全自動養護室設備系列、恒溫恒濕標準養護箱系列、水泥混凝土壓力試驗機系列、材料試驗機系列、混凝土單臥軸攪拌機系列、水泥電動抗折試驗機系列、電熱鼓風干燥箱系列、混凝土凍融試驗機系列、水泥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混凝土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瀝青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公路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土工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砂漿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無損檢測試驗儀器設備。可為客戶朋友們組建一級、二級、三級試驗室成套儀器設備(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儀器設備)。本廠產品(除易損件外)均保修一年,半年內有質量問題(除用戶自己操作原因外)包換,終身負責維修。
隆輝公司專業承攬:
A.甲、乙、丙級試驗室的設計及設備配置業務。
B.P1、P2、P3級試驗室的設計及設備配置業務。
河北隆輝試驗儀器廠的誠信、實力和產品質量獲得了業界的認可。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 總則
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1.0.2 本規范適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驗收不適用于特種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驗收
1.0.3 混凝土結構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文件對施工質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1.0.4 本規范應與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 2001 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0.1 混凝土結構concrete structure以混凝土為主制成的結構包括素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預應力混凝結構。
2.0.2 現澆結構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系現澆混凝土結構的簡稱是在現場支模并整體澆筑而成的混凝土結構
2.0.3 裝配式結構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系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的簡稱是以預制構件為主要受力構件經裝配連接而成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中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項或檢驗點按其程度可分為嚴重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有決定性影響的缺陷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無決定性影響的缺陷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因設計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澆筑而在先后澆筑的混凝之間所形成的接縫
2.0.8 結構性能檢驗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針對結構構件的承載力撓度裂縫控制性能等各項指標所進行的檢驗
3 基本規定
3.0.1 混凝土結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混凝土結構施工項目應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并經審查批準
3.0.2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根據結構的施工方法分為兩類:現澆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根據結構的分類還可分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劃分為模板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和裝各分項工工程可根據與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工作班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為若干檢驗批
3.0.3 對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或裝配式結構等相關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控制資料檢查及觀感質量驗收并應對涉及結構安全的材料試件施工工藝和結構的重要部位進行見
3.0.4 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所含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驗收記錄
3.0.5 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包括如下內容:
1 實物檢查按下列方式進行:
1)對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產品的進場復驗應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
2)對混凝土強度預制構件結構性能等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本規范規定
3)對本規范中采用計數檢驗的項目應按抽查總點數的合格點率進行檢查
2 資料檢查包括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的產品合格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格型號及性能檢測報告等)及進場復驗報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記錄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3.0.6 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2 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當采用計數檢驗時除有專門要求外一般項目的合格點率應達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嚴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和質量驗收記錄對驗收合格的檢驗批宜作出合格標志
3.0.7 檢驗批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可按本規范附錄A 記錄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 2001 的規定
4 模板分項工程
4.1 一般規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4.1.2 在澆筑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模板安裝和澆筑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4.2 模板安裝
主控項目
4.2.1 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對照模板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觀察
4.2.2 在涂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沾污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一般項目
4.2.3 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筑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濕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2 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 澆筑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干凈
4 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4.2.5 對跨度不小于4m 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 3/1000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不少于3 面檢驗方法: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4.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4.2.6 的規定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4.2.7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4.2.7 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表4.2.6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項目允許偏差(mm)
預埋鋼板中心線位置3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3
中心線位置5
插筋
外露長度+10,0
中心線位置2
預埋螺栓
外露長度+10,0
中心線位置10
預留洞
尺寸+10,0
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的較大值
4.3 模板拆除
主控項目
4.3.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表4.3.1 的規定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4.3.2 對后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側模宜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當無具體要求時不應在結構構件建立預應力前拆除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4.3.3 后澆帶模板的拆除和支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Ⅱ一般項目
4.3.4 側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傷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4.3.5 模板拆除時不應對樓層形成沖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時清運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5 鋼筋分項工程
5.1 一般規定
5.1.1 當鋼筋的品種級別或規格需作變更時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
5.1.2 在澆筑混凝土之前應進行鋼筋隱蔽工程驗收其內容包括:
1 縱向受力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等
2 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面積百分率等
3 箍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間距等
4 預埋件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驗方法:觀察
5.2 原材料
主控項目
5.2.1 鋼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 等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5.2.2 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框架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檢驗所得的強度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
2 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進場復驗報告
5.2.3 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檢驗方法:檢查化學成分等專項檢驗報告
Ⅱ一般項目
5.2.4 鋼筋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檢查數量:進場時和使用前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5.3 鋼筋加工
主控項目
5.3.1 受力鋼筋的彎鉤和彎折應符合下列規定:
1 HPB235 級鋼筋末端應作180 彎鉤其彎弧內直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2.5倍彎鉤的彎后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3 倍
2 當設計要求鋼筋末端需作135 彎鉤時HRB335 級HRB400 級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4 倍彎鉤的彎后平直部分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 鋼筋作不大于90 的彎折時彎折處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5 倍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 件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5.3.2 除焊接封閉環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應作彎鉤彎鉤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箍筋彎鉤的彎弧內直徑除應滿足本規范第5.3.1 條的規定外尚應不小于受力鋼筋直徑
2 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對一般結構不應小于90 對有抗震等要求的結構應為135
3 箍筋彎后平直部分長度:對一般結構不宜小于箍筋直徑的5 倍對有抗震等要求的結構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10 倍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 件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一般項目
5.3.3 鋼筋調直宜采用機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當采用冷拉方法調直鋼筋時HPB235 級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 級HRB400 級和RRB400 級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 件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5.3.4 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偏差應符合表5.3.4 的規定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 件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表5.3.4 鋼筋加工的允許偏差項目允許偏差(mm)受力鋼筋順長度方向全長的凈尺寸10彎起鋼筋的彎折位置20箍筋內凈尺寸5
5.4 鋼筋連接
主控項目
5.4.1 縱向受力鋼筋的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5.4.2 在施工現場應按國家現行標準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 107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 的規定抽取鋼筋機械連接接頭焊接接頭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應符合有關規程的規定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接頭力學性能試驗報告
一般項目
5.4.3 鋼筋的接頭宜設置在受力較小處同一縱向受力鋼筋不宜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接頭接頭末端至鋼筋彎起點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10 倍
5.4.4 在施工現場應按國家現行標準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 107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 的規定對鋼筋機械連接接頭焊接接頭的外觀進行檢查
5.4.5 當受力鋼筋采用機械連接接頭或焊接接頭時設置在同一構件內的接頭宜相縱向受力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及焊接接頭連接區段的長度為35 倍d(d 為縱向受力
鋼筋的較大直徑)且不小于500mm 凡接頭中點位于該連接區段長度內的接頭均屬于同一連接區段同一連接區段內縱向受力鋼筋機械連接及焊接的接頭面積百分率為該區段內有接頭的縱向受力鋼筋截面面積與全部縱向受力鋼筋截面面積的比值同一連接區段內縱向受力鋼筋的接頭面積百分率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
2 接頭不宜設置在有抗震設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區當無法避開時對等強度高質量機械連接接頭不應大于50%
3 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結構構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頭當采用機械連接接頭時不應大于50%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
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5.4.6 同一構件中相鄰縱向受力鋼筋的綁扎搭接接頭宜相互錯開綁扎搭接接頭中鋼筋的橫向凈距不應小于鋼筋直徑且不應小于25mm鋼筋綁扎搭接接頭連接區段的長度為1.3ll(ll 為搭接長度) 凡搭接接頭中點位于
該連接區段長度內的搭接接頭均屬于同一連接區段同一連接區段內縱向鋼筋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為該區段內有搭接接頭的縱向受力鋼筋截面面積與全部縱向受力鋼筋截面面積的比值(圖5.4.6)
同一連接區段內縱向受拉鋼筋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
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梁類板類及墻類構件不宜大于25%
2 對柱類構件不宜大于50%
3 當工程中確有必要增大接頭面積百分率時對梁類構件不應大于50% 對
其他構件可根據實際情況放寬縱向受力鋼筋綁扎搭接接頭的zui小搭接長度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 的規定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5.4.7 在梁柱類構件的縱向受力鋼筋搭接長度范圍內應按設計要求配置箍筋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箍筋直徑不應小于搭接鋼筋較大直徑的0.25 倍
2 受拉搭接區段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搭接鋼筋較小直徑的5 倍且不應大于100mm
3 受壓搭接區段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搭接鋼筋較小直徑的10 倍且不應大于200mm
4 當柱中縱向受力鋼筋直徑大于25mm 時應在搭接接頭兩個端面外100mm范圍內各設置兩個箍筋其間距宜為50mm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5.5 鋼筋安裝
主控項目
5.5.1 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和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一般項目
5.5.2 鋼筋安裝位置的偏差應符合表5.5.2 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表5.5.2 鋼筋安裝位置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長寬10 鋼尺檢查
綁扎鋼筋網
網眼尺寸20 鋼尺量連續三檔取zui大值
長10 鋼尺檢查
綁扎鋼筋骨架
寬高5 鋼尺檢查
間距10
排距5
鋼尺量兩端中間各一點取zui大值
基礎10 鋼尺檢查
柱梁5 鋼尺檢查
受力鋼筋
保護層
厚度
板墻殼3 鋼尺檢查
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20 鋼尺量連續三檔取zui大值
鋼筋彎起點位置20 鋼尺檢查
中心線位置5 鋼尺檢查
預埋件
水平高差+3,0 鋼尺和塞尺檢查
注1 檢查預埋件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的較大值
2 表中梁類板類構件上部縱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合格點率應達到90%及以上且
不得有超過表中數值1.5 倍的尺寸偏差
6預應力分項工程
6.1 一般規定
6.1.1 后張法預應力工程的施工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預應力專業施工單位承擔
6.1.2 預應力筋張拉機具設備及儀表應定期維護和校驗張拉設備應配套標定并配套使用張拉設備的標定期限不應超過半年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反?,F象時或在千斤頂檢修后應重新標定
注:1 張拉設備標定時千斤頂活塞的運行方向應與實際張拉工作狀態一致
2 壓力表的精度不應低于1.5 級標定張拉設備用的試驗機或測力計精度不應低于2%
6.1.3 在澆筑混凝土之前應進行預應力隱蔽工程驗收其內容包括:
1 預應力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等
2 預應力筋錨具和連接器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等
3 預留孔道的規格數量位置形狀及灌漿孔排氣兼泌水管等
4 錨固區局部加強構造等
6.2 原材料
主控項目
6.2.1 預應力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T 5224等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6.2.2 無粘結預應力筋的涂包質量應符合無粘結預應力鋼絞線標準的規定
檢查數量:每60t 為一批每批抽取一組試件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注:當有工程經驗并經觀察認為質量有保證時可不作油脂用量和護套厚度的進場復驗
6.2.3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應按設計要求采用其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GB/T 14370 等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注:對錨具用量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貨方提供有效的試驗報告可不作靜載錨固性能試驗
6.2.4 孔道灌漿用水泥應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其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7.2.1 條的規
定孔道灌漿用外加劑的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7.2.2 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注:對孔道灌漿用水泥和外加劑用量較少的一般工程當有可靠依據時可不作材料性能的進場復驗
一般項目
6.2.5 預應力筋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其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粘結預應力筋展開后應平順不得有彎折表面不應有裂紋小刺機械損傷氧化鐵皮和油污等
2 無粘結預應力筋護套應光滑無裂縫無明顯褶皺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注:無粘結預應力筋護套輕微破損者應外包防水塑料膠帶修補嚴重破損者不得使用
6.2.6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其表面應無污物銹蝕機械損傷和裂紋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2.7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螺旋管的尺寸和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螺旋管JG/T 3013 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注:對金屬螺旋管用量較少的一般工程當有可靠依據時可不作徑向剛度抗滲漏性能的進場復驗
6.2.8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螺旋管在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其內外表面應清潔無銹蝕不應有油污孔洞和不規則的褶皺咬口不應有開裂或脫扣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3 制作與安裝
主控項目
6.3.1 預應力筋安裝時其品種級別規格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6.3.2 先張法預應力施工時應選用非油質類模板隔離劑并應避免沾污預應力筋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3.3 施工過程中應避免電火花損傷預應力筋受損傷的預應力筋應予以更換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6.3.4 預應力筋下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預應力筋應采用砂輪鋸或切斷機切斷不得采用電弧切割
2 當鋼絲束兩端采用鐓頭錨具時同一束中各根鋼絲長度的極差不應大于鋼絲長度的1/5000 且不應大于5mm 當成組張拉長度不大于10m 的鋼絲時同組鋼絲長度的極差不得大于2mm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3% 且不少于3 束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6.3.5 預應力筋端部錨具的制作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擠壓錨具制作時壓力表油壓應符合操作說明書的規定擠壓后預應力筋外端應露出擠壓套筒1 5mm
2 鋼絞線壓花錨成形時表面應清潔無油污梨形頭尺寸和直線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 鋼絲鐓頭的強度不得低于鋼絲強度標準值的98%
檢查數量:對擠壓錨每工作班抽查5% 且不應少于5 件對壓花錨每工作班抽查3 件對鋼絲鐓頭強度每批鋼絲檢查6 個鐓頭試件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檢查鐓頭強度試驗報告
6.3.6 后張法有粘結預應力筋預留孔道的規格數量位置和形狀除應符合設計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預留孔道的定位應牢固澆筑混凝土時不應出現移位和變形
2 孔道應平順端部的預埋錨墊板應垂直于孔道中心線
3 成孔用管道應密封良好接頭應嚴密且不得漏漿
4 灌漿孔的間距:對預埋金屬螺旋管不宜大于30m 對抽芯成形孔道不宜大于12m
5 在曲線孔道的曲線波峰部位應設置排氣兼泌水管必要時可在zui低點設置排水孔
6 灌漿孔及泌水管的孔徑應能保證漿液暢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6.3.7 預應力筋束形控制點的豎向位置偏差應符合表6.3.7 的規定
注:束形控制點的豎向位置偏差合格點率應達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過表中數值1.5 倍的尺寸偏差
6.3.8 無粘結預應力筋的鋪設除應符合本規范第6.3.7 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無粘結預應力筋的定位應牢固澆筑混凝土時不應出現移位和變形
2 端部的預埋錨墊板應垂直于預應力筋
3 內埋式固定端墊板不應重疊錨具與墊板應貼緊
4 無粘結預應力筋成束布置時應能保證混凝土密實并能裹住預應力筋
5 無粘結預應力筋的護套應完整局部破損處應采用防水膠帶纏繞緊密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3.9 澆筑混凝土前穿入孔道的后張法有粘結預應力筋宜采取防止銹蝕的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4 張拉和放張
主控項目
6.4.1 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
不應低于設計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75%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同條件養護試件試驗報告
6.4.2 預應力筋的張拉力張拉或放張順序及張拉工藝應符合設計及施工技術方案
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施工需要超張拉時zui大張拉應力不應大于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 的規定
2 張拉工藝應能保證同一束中各根預應力筋的應力均勻一致
3 后張法施工中當預應力筋是逐根或逐束張拉時應保證各階段不出現對結構不利的應力狀態同時宜考慮后批張拉預應力筋所產生的結構構件的彈性壓縮對先批張拉預應力筋的影響確定張拉力
4 先張法預應力筋放張時宜緩慢放松錨固裝置使各根預應力筋同時緩慢放松
5 當采用應力控制方法張拉時應校核預應力筋的伸長值實際伸長值與設計計算理論伸長值的相對允許偏差為6%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張拉記錄
6.4.3 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實際建立的預應力值與工程設計規定檢驗值的相對允許偏差為5%
檢查數量:對先張法施工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1% 且不少于3 根對后張法施工在同一檢驗批內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3% 且不少于5 束
檢驗方法:對先張法施工檢查預應力筋應力檢測記錄對后張法施工檢查見證張拉記錄
6.4.4 張拉過程中應避免預應力筋斷裂或滑脫當發生斷裂或滑脫時必須符合下
列規定:
1 對后張法預應力結構構件斷裂或滑脫的數量嚴禁*一截面預應力筋總根數的3% 且每束鋼絲不得超過一根對多跨雙向連續板其同一截面應按每跨計算
2 對先張法預應力構件在澆筑混凝土前發生斷裂或滑脫的預應力筋必須予以更換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張拉記錄
一般項目
6.4.5 錨固階段張拉端預應力筋的內縮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表6.4.5 的規定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3% 且不少于3 束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6.4.6 先張法預應力筋張拉后與設計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mm 且不得大于構件截
面短邊邊長的4%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3% 且不少于3 束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6.5 灌漿及封錨
主控項目
6.5.1 后張法有粘結預應力筋張拉后應盡早進行孔道灌漿孔道內水泥漿應飽滿
6.5.2 錨具的封閉保護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采取防止錨具腐蝕和遭受機械損傷的有效措施
2 凸出式錨固端錨具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
3 外露預應力筋的保護層厚度:處于正常環境時不應小于20mm 處于易受腐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5% 且不少于5 處
一般項目
6.5.3 后張法預應力筋錨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機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長度不宜小于預應力筋直徑的1.5 倍且不宜小于30mm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3% 且不少于5 束
6.5.4 灌漿用水泥漿的水灰比不應大于0.45 攪拌后3h 泌水率不宜大于2% 且不
應大于3% 泌水應能在24h 內全部重新被水泥漿吸收
檢查數量:同一配合比檢查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水泥漿性能試驗報告
6.5.5 灌漿用水泥漿的抗壓強度不應小于30N/mm2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留置一組邊長為70.7mm 的立方體試件
檢驗方法:檢查水泥漿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注: 1 一組試件由6 個試件組成試件應標準養護28d
2 抗壓強度為一組試件的平均值當一組試件中抗壓強度zui大值或zui小值與平均值相差超過20%時應取中間4 個試件強度的平均值
7 混凝土分項工程
7.1 一般規定
7.1.1 結構構件的混凝土強度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對采用蒸汽法養護的混凝土結構構件其混凝土試件應先隨同結構構件同條件蒸汽養護再轉入標準條件養護共28d當混凝土中摻用礦物摻合料時確定混凝土強度時的齡期可按現行國家標準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GBJ 146 等的規定取值
7.1.2 檢驗評定混凝土強度用的混凝土試件的尺寸及強度的尺寸換算系數應按表
7.1.2 取用其標準成型方法標準養護條件及強度試驗方法應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學
表7.1.2 混凝土試件尺寸及強度的尺寸換算系數
骨料zui大粒徑(mm) 試件尺寸(mm) 強度的尺寸換算系數
31.5 100 100 100 0.95
40 150 150 150 1.00
63 200 200 200 1.05
注對強度等級為C60 及以上的混凝土試件其強度的尺寸換算系數可通過試驗確定
7.1.3 結構構件拆模出池出廠吊裝張拉放張及施工期間臨時負荷時的混凝土強度應根據同條件養護的標準尺寸試件的混凝土強度確定
7.1.4 當混凝土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可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檢測方法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對結構構件中的混凝土強度進行推定并作為處理的依據
7.1.5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 104 和工技術方案的規定
7.2 原材料
主控項目
7.2.1 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并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 175 等的規定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中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檢查數量:按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 為一批散裝不超過500t 為一批每批抽樣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7.2.2 混凝土中摻用外加劑的質量及應用技術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 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 50119 等和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中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當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時混凝土中氯化物的總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 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7.2.3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堿的總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 和設計的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原材料試驗報告和氯化物堿的總含量計算書
一般項目
7.2.4 混凝土中摻用礦物摻合料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等的規定礦物摻合料的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和進場復驗報告
7.2.5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細骨料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 53 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 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進場復驗報告
注: 1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zui大顆粒粒徑不得超過構件截面zui小尺寸的1/4 且不得超過鋼筋zui小凈間距的3/4
2 對混凝土實心板骨料的zui大粒徑不宜超過板厚的1/3 且不得超過40mm
7.2.6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時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 的規定
檢查數量:同一水源檢查不應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水質試驗報告
7.3 配合比設計
主控項目
7.3.1 混凝土應按國家現行標準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55 的有關規定根據混凝土強度等級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對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設計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專門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配合比設計資料
一般項目
7.3.2 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其工作性應滿足設計配合比的要求開始生產時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作為驗證配合比的依據
檢驗方法:檢查開盤鑒定資料和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7.3.3 混凝土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據測試結果調整材料用量提出施檢查數量:每工作班檢查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含水率測試結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際需要確定
7.4 混凝土施工
主控項目
7.4.1 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拌制100 盤且不超過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 當一次連續澆筑超過1000m3 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樣不得少
4 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7.4.2 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土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組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試件抗滲試驗報告
7.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表7.4.3 的規定
表7.4.3 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允許偏差
材料名稱允許偏差
水泥摻合料2%
粗細骨料3%
水外加劑2%
注1 各種衡器應定期校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零點校核保持計量準確
2 當遇雨天或含水率有顯著變化時應增加含水率檢測次數并及時調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抽查不應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復稱
7.4.4 混凝土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并應在底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上一層混凝土澆筑完畢當底層混凝土初凝后澆筑上一層混凝土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中對施工縫的要求進行處理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7.4.5 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前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確定施工縫的處理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7.4.6 后澆帶的留置位置應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確定后澆帶混凝土澆筑應按施工技術方案進行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7.4.7 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在澆筑完畢后的12h 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保濕養護
2 混凝土澆水養護的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對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 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處于濕潤狀態混凝土養護用水應與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蓋養護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應覆蓋嚴密并應保持塑料布內有凝結水
5 混凝土強度達到1.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及支架
注: 1 當日平均氣溫低于5 時不得澆水
2 當采用其他品種水泥時混凝土的養護時間應根據所采用水泥的技術性能確定
3 混凝土表面不便澆水或使用塑料布時宜涂刷養護劑
4 對大體積混凝土的養護應根據氣候條件按施工技術方案采取控溫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8 現澆結構分項工程
8.1 一般規定
8.1.1 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缺陷應由監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各方根據其對結構性能和使用功能影響的嚴重程度按表8.1.1 確定
8.1.2 現澆結構拆模后應由監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對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進行檢查作出記錄并應及時按施工技術方案對缺陷進行處理
8.2 外觀質量
主控項目
8.2.1 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應有嚴重缺陷對已經出現的嚴重缺陷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對經處理的部位應重新檢查驗收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處理方案
一般項目
8.2.2 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對已經出現的一般缺陷應由施工單位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處理方案
8.3 尺寸偏差
主控項目
8.3.1 現澆結構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設備基礎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和設備安裝的尺寸偏差對超過尺寸允許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部位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對經處理的部位應重新
檢驗方法:量測檢查技術處理方案
一般項目
8.3.2 現澆結構和混凝土設備基礎拆模后的尺寸偏差應符合表8.3.2-1 表8.3.2-2 的檢查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 且不少于3 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 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對電梯井應全數檢查對設備基礎應全數檢查表8.3.2-1 現澆結構尺寸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項目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9 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
9.1 一般規定
9.1.1 預制構件應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結構性能檢驗不合格的預制構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結構
9.1.2 疊合結構中預制構件的疊合面應符合設計要求
9.1.3 裝配式結構外觀質量尺寸偏差的驗收及對缺陷的處理應按本規范第8 章的相應規定執行
9.2 預制構件
主控項目
9.2.1 預制構件應在明顯部位標明生產單位構件型號生產日期和質量驗收標志構件上的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的規格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
9.2.2 預制構件的外觀質量不應有嚴重缺陷對已經出現的嚴重缺陷應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處理方案
9.2.3 預制構件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對超過尺寸允許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部位應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
檢查數量:全數
檢查檢驗方法:量測檢查技術處理方案
一般項目
9.2.4 預制構件的外觀質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對已經出現的一般缺陷應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處理方案
9.2.5 預制構件的尺寸偏差應符合表9.2.5 的規定
9.3 結構性能檢驗
9.3.1 預制構件應按標準圖或設計要求的試驗參數及檢驗指標進行結構性能檢驗
檢驗內容:鋼筋混凝土構件和允許出現裂縫的預應力混凝土構件進行承載力撓度和裂縫寬度檢驗不允許出現裂縫的預應力混凝土構件進行承載力撓度和抗裂。隆輝儀器
檢驗預應力混凝土構件中的非預應力桿件按鋼筋混凝土構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對設計成熟生產數量較少的大型構件當采取加強材料和制作質量檢驗的措施時可僅作撓度抗裂或裂縫寬度檢驗當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的實踐經驗時可不作結構性能檢驗規范規定的要求時對同一工藝正常生產的構件可改為不超過2000 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型產品為一批在每批中應隨機抽取一個構件作為試件進行檢驗檢驗方法:按本標準附錄C 規定的方法采用短期靜力加載檢驗
注:1 加強材料和制作質量檢驗的措施包括下列內容:
1)鋼筋進場檢驗合格后在使用前再對用作構件受力主筋的同批鋼筋按不超過5t 抽取一組試件并經檢驗合格對經逐盤檢驗的預應力鋼絲可不再抽樣檢查
2)受力主筋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應按國家現行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檢驗合格后再抽取一組試件并經檢驗合格
3)混凝土按5m3 且不超過半個工作班生產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留置一組試件并經檢驗合格
4)受力主筋焊接接頭的外觀質量入模后的主筋保護層厚度張拉預應力總值和構件的截面尺寸等應逐件檢驗合格
2 同類型產品是指同一鋼種同一混凝土強度等級同一生產工藝和同一結構形式的構件對同類型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時試件宜從設計荷載zui大受力zui不利或生產數量zui多的構件中抽取對同類型的其他產品也應定期進行抽樣檢驗
9.3.2 預制構件承載力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檢驗:
1 當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 的規定
9.3.3 預制構件的撓度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檢驗:
1 當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 規定的撓度允許值進行檢驗時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2 當按構件實配鋼筋進行撓度檢驗或僅檢驗構件的撓度抗裂或裂縫寬度時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9.3.4 預制構件的抗裂檢驗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9.3.5 預制構件的裂縫寬度檢驗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9.3.6 預制構件結構性能的檢驗結果應按下列規定驗收:
1 當試件結構性能的全部檢驗結果均符合本標準第9.3.2 9.3.5 條的檢驗要求時該批構件的結構性能應通過驗收
2 當*個試件的檢驗結果不能全部符合上述要求但又能符合第二次檢驗的要求時可再抽兩個試件進行檢驗第二次檢驗的指標對承載力及抗裂檢驗系數的允許值應取本規范第9.3.2 條和第9.3.4 條規定的允許值減0.05 對撓度的允許值應取本規范第9.3.3 條規定允許值的1.10 倍當第二次抽取的兩個試件的全部檢驗結
果均符合第二次檢驗的要求時該批構件的結構性能可通過驗收
3 當第二次抽取的*個試件的全部檢驗結果均已符合本規范第9.3.2 9.3.5
條的要求時該批構件的結構性能可通過驗收
9.4 裝配式結構施工
主控項目
9.4.1 進入現場的預制構件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及結構性能應符合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
檢查數量:按批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構件合格證
9.4.2 預制構件與結構之間的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連接處鋼筋或埋件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時接頭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 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 107 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9.4.3 承受內力的接頭和拼縫當其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時不得吊裝上一層結構構件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在混凝土強度不小于10N/mm2 或具有足夠的
支承時方可吊裝上一層結構構件已安裝完畢的裝配式結構應在混凝土強度到達設計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設
計荷載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一般項目
9.4.4 預制構件碼放和運輸時的支承位置和方法應符合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4.5 預制構件吊裝前應按設計要求在構件和相應的支承結構上標志中心線標高等控制尺寸按標準圖或設計文件校核預埋件及連接鋼筋等并作出標志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9.4.6 預制構件應按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吊裝起吊時繩索與構件水平面的夾角不宜小于45 否則應采用吊架或經驗算確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4.7 預制構件安裝就位后應采取保證構件穩定的臨時固定措施并應根據水準點和軸線校正位置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9.4.8 裝配式結構中的接頭和拼縫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承受內力的接頭和拼縫應采用混凝土澆筑其強度等級應比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提高一級
2 對不承受內力的接頭和拼縫應采用混凝土或砂漿澆筑其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15 或M15
3 用于接頭和拼縫的混凝土或砂漿宜采取微膨脹措施和快硬措施在澆筑過程中應振搗密實并應采取必要的養護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10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
10.1 結構實體檢驗
10.1.1 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結構實體檢驗應在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見證下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承擔結構實體檢驗的試驗室應具有相應的資質
10.1.2 結構實體檢驗的內容應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必要時可檢驗其他項目
10.1.3 對混凝土強度的檢驗應以在混凝土澆筑地點制備并與結構實體同條件養護的試件強度為依據混凝土強度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養護和強度代表值
應符合本規范附錄D 的規定對混凝土強度的檢驗也可根據合同的約定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檢測方法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
10.1.4 當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的檢驗結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 的有關規定時混凝土強度應判為合格
10.1.5 對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抽樣數量檢驗方法允許偏差和合格條件應符合本規范附錄E 的規定
10.1.6 當未能取得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被判為不合格或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機構按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檢測
10.2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驗收
10.2.1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時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記錄:
1 設計變更文件
2 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和進場復驗報告
3 鋼筋接頭的試驗報告
4 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
5 混凝土試件的性能試驗報告
6 裝配式結構預制構件的合格證和安裝驗收記錄
7 預應力筋用錨具連接器的合格證和進場復驗報告
8 預應力筋安裝張拉及灌漿記錄
9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 分項工程驗收記錄
11 混凝土結構實體檢驗記錄
12 工程的重大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案和驗收記錄
13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記錄
10.2.2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有關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
2 應有完整的質量控制資料
3 觀感質量驗收合格
4 結構實體檢驗結果滿足本規范的要求
10.2.3 當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 經返工返修或更換構件部件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 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 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并確認仍可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 經返修或加固處理能夠滿足結構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項工程可根據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10.2.4 混凝土結構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后應將所有的驗收文件存檔備案
附錄A 質量驗收記錄
A.0.1 檢驗批質量驗收可按表A.0.1 記錄
A.0.2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可按表A.0.2 記錄
A.0.3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可按表A.0.3 記錄
附錄B 縱向受力鋼筋的zui小搭接長度
B.0.1 當縱向受拉鋼筋的綁扎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大于25%時其zui小搭接長度應符合表B.0.1 的規定
B.0.2 當縱向受拉鋼筋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大于25% 但不大于50%時其zui小搭接長度應按本附錄表B.0.1 中的數值乘以系數1.2 取用當接頭面積百分率大于50%時應按本附錄表B.0.1 中的數值乘以系數1.35 取用
B.0.3 當符合下列條件時縱向受拉鋼筋的zui小搭接長度應根據本附錄B.0.1 條至B.0.2 條確定后按下列規定進行修正:
1 當帶肋鋼筋的直徑大于25mm 時其zui小搭接長度應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1.1
取用
2 對環氧樹脂涂層的帶鋼筋其zui小搭接長度應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1.25 取用
3 當在混凝土凝固過程中受力鋼筋易受擾動時(如滑模施工) 其zui小搭接長度應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1.1 取用
4 對末端采用機械錨固措施的帶肋鋼筋其zui小搭接長度可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0.7 取用
5 當帶肋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大于搭接鋼筋直徑的3 倍且配有箍筋時其zui小搭接長度可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0.8 取用
6 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結構構件其受力鋼筋的zui小搭接長度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應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1.15 采用對三級抗震等級應按相應數值乘以系數1.05采用
在任何情況下受拉鋼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300mm
B.0.4 縱向受壓鋼筋搭接時其zui小搭接長度應根據本附錄B.0.1 條至B.0.3 條的規定確定相應數值后乘以系數0.7 取用在任何情況下受壓鋼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200mm
附錄C 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驗方法
C.0.1 預制構件結構性能試驗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構件應在0 以上的溫度中進行試驗
2 蒸汽養護后的構件應在冷卻至常溫后進行試驗
3 構件在試驗前應量測其實際尺寸并檢查構件表面所有的缺陷和裂縫應在構件上標出
4 試驗用的加荷設備及量測儀表應預先進行標定或校準
C.0.2 試驗構件的支承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板梁和桁架等簡支構件試驗時應一端采用鉸支承另一端采用滾動支承鉸支承可采用角鋼半圓型鋼或焊于鋼板上的圓鋼滾動支承可采用圓鋼
2 四邊簡支或四角簡支的雙向板其支承方式應保證支承處構件能自由轉動支承面可以相對水平移動
3 當試驗的構件承受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時應對支承部分進行局部受壓承載力驗算
4 構件與支承面應緊密接觸鋼墊板與構件鋼墊板與支墩間宜鋪砂漿墊平
5 構件支承的中心線位置應符合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
C.0.3 試驗構件的荷載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構件的試驗荷載布置應符合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
2 當試驗荷載布置不能*與標準圖或設計的要求相符時應按荷載效應等效的原則換算即使構件試驗的內力圖形與設計的內力圖形相似并使控制截面上的內力值相等但應考慮荷載布置改變后對構件其他部位的不利影響
C.0.4 加載方法應根據標準圖或設計的加載要求構件類型及設備條件等進行選擇當按不同形式荷載組合進行加載試驗(包括均布荷載集中荷載水平荷載和豎向荷載等)時各種荷載應按比例增加
1 荷重塊加載
荷重塊加載適用于均布加載試驗荷重塊應按區格成垛堆放垛與垛之間間隙不宜小于50mm
2 千斤頂加載
千斤頂加載適用于集中加載試驗千斤頂加載時可采用分配梁系統實現多點集中加載千斤頂的加載值宜采用荷載傳感器量測也可采用油壓表量測
3 梁或桁架可采用水平對頂加載方法此時構件應墊平且不應妨礙構件在水平方向的位移梁也可采用豎直對頂的加載方法
4 當屋架僅作撓度抗裂或裂縫寬度檢驗時可將兩榀屋架并列安放屋面板后進行加載試驗
C.0.5 構件應分級加載當荷載小于荷載標準值時每級荷載不應大于荷載標準值的20% 當荷載大于荷載標準值時每級荷載不應大于荷載標準值的10% 當荷載接近抗裂檢驗荷載值時每級荷載不應大于荷載標準值的5% 當荷載接近承載力檢驗荷載值時每級荷載不應大于承載力檢驗荷載設計值的5%對僅作撓度抗裂或裂縫寬度檢驗的構件應分級卸載作用在構件上的試驗設備重量及構件自重應作為*次加載的一部分
注:構件在試驗前宜進行預壓以檢查試驗裝置的工作是否正常同時應防止構件因預壓而產生裂縫
C.0.6 每級加載完成后應持續10 15min 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應持續30min在持續時間內應觀察裂縫的出現和開展以及鋼筋有無滑移等在持續時間結束時應觀察并記錄各項讀數
C.0.7 對構件進行承載力檢驗時應加載至構件出現本規范表9.3.2 所列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檢驗標志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內出現上述檢驗標志之一時應取
本級荷載值與前一級荷載值的平均值作為其承載力檢驗荷載實測值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結束后出現上述檢驗標志之一時應取本級荷載值作為其承載力檢驗荷載實測值。隆輝儀器
注:當受壓構件采用試驗機或千斤頂加載時承載力檢驗荷載實測值應取構件直至破壞的整個試驗過程中所達到的zui大荷載值
C.0.8 構件撓度可用百分表位移傳感器水平儀等進行觀測接近破壞階段的撓度可用水平儀或拉線鋼尺等測量試驗時應量測構件跨中位移和支座沉陷對寬度較大的構件應在每一量測截面的兩邊或兩肋布置測點并取其量測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該處的位移當試驗荷載豎直向下作用時對水平放置的試件在各級荷載下的跨中撓度實測值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C.0.9 當采用等效集中力加載模擬均布荷載進行試驗時撓度實測值應乘以修正系數當采用三分點加載時可取為0.98 當采用其他形式集中力加載時應經計算確定
C.0.10 試驗中裂縫的觀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觀察裂縫出現可采用放大鏡若試驗中未能及時觀察到正截面裂縫的出現可取荷載撓度曲線上的轉折點(曲線*彎轉段兩端點切線的交點)的荷載值作為構件的開裂荷載實測值
2 構件抗裂檢驗中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內出現裂縫時應取本級荷載值與前一級荷載值的平均值作為其開裂荷載實測值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結束后出現裂縫時應取本級荷載值作為其開裂荷載實測值
3 裂縫寬度可采用精度為0.05mm 的刻度放大鏡等儀器進行觀測
4 對正截面裂縫應量測受拉主筋處的zui大裂縫寬度對斜截面裂縫應量測腹部斜裂縫的zui大裂縫寬度確定受彎構件受拉主筋處的裂縫寬度時應在構件側面量測。隆輝儀器
C.0.11 試驗時必須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 試驗的加荷設備支架支墩等應有足夠的承載力安全儲備
2 對屋架等大型構件進行加載試驗時必須根據設計要求設置側向支承以防止構件受力后產生側向彎曲和傾倒側向支承應不妨礙構件在其平面內的位移
3 試驗過程中應注意人身和儀表安全為了防止構件破壞時試驗設備及構件坍落應采取安全措施(如在試驗構件下面設置防護支承等)
C.0.12 構件試驗報告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試驗報告應包括試驗背景試驗方案試驗記錄檢驗結論等內容不得漏項缺檢
2 試驗報告中的原始數據和觀察記錄必須真實準確不得任意涂抹篡改
3 試驗報告宜在試驗現場完成及時審核簽字蓋章并登記歸檔
附錄D 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
強度檢驗
D.0.1 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樣數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條件養護試件所對應的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應由監理(建設) 施工等各方共同選定
2 對混凝土結構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強度等級均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件
3 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其留置的數量應根據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確定不宜少于10 組且不應少于3 組
4 同條件養護試件拆模后應放置在靠近相應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的適當位置并應采取相同的養護方法
D.0.2 同條件養護試件應在達到等效養護齡期時進行強度試驗等效養護齡期應根據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與在標準養護條件下28d 齡期試件強度相等的原則確定
D.0.3 同條件自然養護試件的等效養護齡期及相應的試件強度代表值宜根據當地的氣溫和養護條件按下列規定確定:
1 等效養護齡期可取按日平均溫度逐日累計達到600 d 時所對應的齡期0
及以下的齡期不計入等效養護齡期不應小于14d 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條件養護試件的強度代表值應根據強度試驗結果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 的規定確定后乘折算系數取用折算系數宜取為1.10也可根據當地的試驗統計結果作適當調整
D.0.4 冬期施工人工加熱養護的結構構件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等效養護齡期可按結構構件的實際養護條件由監理(建設) 施工等各方根據本附錄第D.0.2 條的規定共同確定
附錄E 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
E.0.1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和構件數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應由監理(建設) 施工等各方根據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2 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 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有懸挑構件時抽取的構件中懸挑梁類板類構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E.0.2 對選定的梁類構件應對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選定的板類構件應抽取不少于6 根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每根鋼筋
應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測量1 點
E.0.3 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可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損方法并用局部破損方法進行校準當采用非破損方法檢驗時所使用的檢測儀器應
經過計量檢驗檢測操作應符合相應規程的規定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檢測誤差不應大于1mm
E.0.4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時縱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允許偏差對梁類構件為+10mm -7mm 對板類構件為+8mm -5mm
E.0.5 對梁類板類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分別進行驗收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為90%及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結果應判為合格
2 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 可再抽取相同數量的構件進行檢驗當按兩次抽樣總和計算的合格點率為90%及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結果仍應判為合格
3 每次抽樣檢驗結果中不合格點的zui大偏差均不應大于本附錄E.0.4 條規定允許偏差的1.5 倍。
本規范用詞用語說明
1 為了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規范中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 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隆輝公司主要生產供應:建筑儀器系列、公路儀器系列、混凝土鉆孔取芯機系列、全自動養護室設備系列、恒溫恒濕標準養護箱系列、水泥混凝土壓力試驗機系列、材料試驗機系列、混凝土單臥軸攪拌機系列、水泥電動抗折試驗機系列、電熱鼓風干燥箱系列、混凝土凍融試驗機系列、水泥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混凝土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瀝青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公路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土工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砂漿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無損檢測試驗儀器設備??蔀榭蛻襞笥褌兘M建一級、二級、三級試驗室成套儀器設備(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儀器設備)。本廠產品(除易損件外)均保修一年,半年內有質量問題(除用戶自己操作原因外)包換,終身負責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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