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裝秤分選秤檢定的原理
一、前言
定量包裝秤廣泛應用于零售食品、糧食、飼料、塑膠等行業(yè),包裝產(chǎn)品的質量準確與否事關企
業(yè)信譽和百姓實際利益,因此對定量包裝秤的檢定工作顯得尤為重要。通過日常檢定工作的實踐與
思考,結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現(xiàn)將一些對定量包裝秤檢定技術的理解總結如下。
二、關于準確度等級的理解
定量包裝秤的檢定依據(jù)是JJG564-2002《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國家檢定規(guī)程。該規(guī)程的主要
引用文獻是OIML R61 建議《Automatic gravimetric filling instruments》1996 版。參考原版
建議,需要引起我們基層檢定人員注意的是,JJG564-2002 給出了X(1)級裝料衡器在檢定、
后續(xù)檢定和使用中檢驗的每次裝料與裝料平均值的zui大允許偏差mpd(即表 1),另外還分別給出了
X(0.1)級,X(0.2)級,X(0.5)級,X(1)級,X(2)級裝料衡器的允許誤差限(即表 2,表
3,表 4,表 5,表 6),后五個表的數(shù)據(jù),都是根據(jù)表 1 的數(shù)據(jù)計算而來。在實際工作中會發(fā)現(xiàn)在數(shù)
據(jù)處理時,根據(jù)表 1 計算的結果,會跟后面的表計算出來的數(shù)據(jù)有差異。例如檢測一臺預設包裝值
MP=25kg的定量包裝秤,測得預設值誤差se=8g,[se/mpse(1)]=0.128,參照表 1 計算該秤準確度等級
應定為X(0.2)級;然而參照表 4,該檢測結果mpse=0.128<0.13,應該判該秤為X(0.5)級。如何
解決這個矛盾呢?根據(jù)規(guī)程 5.4 的注釋,當表 2~表 6 中給出值與表 1 中的規(guī)定值有差異,仲裁時
以表 1 的規(guī)定值為準。因此,我們檢定人員檢完秤進行數(shù)據(jù)處理出現(xiàn)差異時,應以表 1 的技術要求
為準。查閱了原版的OIML R61,發(fā)現(xiàn)該建議里只有表 1,其他幾個表是我們國家在制定規(guī)程時
加進去的,可能是為了讓檢定人員使用起來更加方便。但是,既然規(guī)程 5.2.2 明確規(guī)定:裝料衡器
應該有一個規(guī)定的準確度等級X(x),對于每次裝料與裝料平均值的zui大允許偏差應等于表 1 中規(guī)
— 1 —
定的范圍,乘以等級因子(x),同時規(guī)程 5.3 又對zui大預設值誤差mpse做出了規(guī)定,我們檢定
人員只要參照X(1)級進行數(shù)據(jù)處理就可以,不需要給出每個等級的允許誤差限,從而避免檢定人
員的困惑,同時增強檢定規(guī)程的嚴謹性。
三、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要求的理解
根據(jù)《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對以重量、容量標注的凈含量(裝料質量)
處于 5g至 25kg的定量包裝商品,在對裝料衡器進行檢定、后續(xù)檢定和使用中檢驗時,除了滿
足本規(guī)程的其他有關要求外,還應使單件包裝商品的實際凈含量與標注凈含量的偏差不得超過表 7
的規(guī)定,并且每批包裝商品的平均偏差應當大于或等于零。表 7 給出了以重量、容量標注的包裝商
品的負偏差。在實際工作中會發(fā)現(xiàn),有些情況下,明明檢定合格的秤怎么包裝出來的產(chǎn)品不符合表
7 的規(guī)定呢?例如,檢定一臺用于包裝大米的預設值MP=20kg的定量包裝秤,數(shù)據(jù)如下:
裝料預設值 Mp 20kg 平均裝料質量∑M/n 19.992kg
zui大允許平均偏差mpd(1) 140g zui大允許預設值誤差mpse(1) 50g
zui大平均偏差 md -42g 預設值誤差 se=(∑M/n)-Mp -8g
md/mpd(1) 0.3 se/ mpse(1) 0.16
確定該秤準確度等級 X( ) 0.5
這臺秤按照 JJG564-2002 規(guī)程檢定結果為合格,符合 X(0.5)級要求,但包裝的產(chǎn)品是用于零
售的袋裝大米,屬于“定量包裝商品”,因此還需要考慮《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要求,
判斷其是否滿足凈含量的要求。用這臺秤包出的產(chǎn)品平均偏差小于零,顯然不符合《定量包裝商品
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guī)定。那么企業(yè)要有疑問了,為什么法定計量機構檢測合格
的秤包裝出來的產(chǎn)品卻不符合國家法規(guī)?按照對規(guī)程的理解,這臺秤應該判為不合格。但是,如果
包裝的不是“定量包裝商品”,就可以不用考慮表 7 的要求。根據(jù)經(jīng)驗,遇到上述情況也有辦法解決,
只要把裝料預設值 Mp 設置的比要求的凈含量稍大一些,根據(jù)物料反復試驗,直到這一數(shù)值達到較
為理想的大小為宜,從而保證包裝的產(chǎn)品實際凈含量平均偏差大于或等于零,達到符合《定量包裝
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要求的目的。
四、兩個建議的主要區(qū)別
有關 JJG564-2002《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國家檢定規(guī)程的重要引用文獻 OIML R61 的變
化。新版的 OIML R61 2004 版由 OIMLTC9/SC2 自動衡器分技術委員會制定,于 2003 年由
法制計量委員會zui終審定出版并于 2004 年提交法制計量大會正式批準,與 OIML R61 1996 版
— 2 —的zui大區(qū)別主要有兩個方面:
JJG564-2002 表 7 以重量、容量標注的包裝商品的負偏差
標注凈含量(Q 負 偏 差 n)
g(kg)或 mL(L) 凈含量的百分比 克(g)或毫升(mL)
5g (mL)~50g (mL) 9 —
50g (mL)~100g (mL) — 4.5
100g (mL)~200g (mL) 4.5 —
200g (mL)~300g (mL) — 9
300g (mL)~500g (mL) 3 —
500g (mL)~1kg (L) — 15
1kg (L)~10kg (L) 1.5 —
10kg (L)~15kg (L) — 150
15kg (L)~25kg (L) 1.0 —
1.zui大允許偏差的變化
OIML R61 1996 版即 JJG564-2002 引用的每次裝料量與所有裝料量平均值的zui大允許偏差 mpd
應等于表中的規(guī)定的范圍,乘以等級因子(x)。而 OIML R61 2004 版使用中檢驗的允許偏差指
標和 1996 版是一致的,但在檢定中允許偏差就不一樣了,1996 版的要求略嚴于 2004 版的。由
于zui大允許預設值誤差 mpse、影響因子試驗的zui大允許誤差 mpe、顯著增差等都與使用中檢驗允許
偏差有關,因而 2004 版和 1996 版中以上誤差范圍是相同的。
OIML R61 1996 版 表 1 每次裝料的zui大允許偏差(mpd)
X(1)級裝料衡器的每次裝料與裝料平均值的zui大允許偏差(mpd) 裝料質量 M/g 檢定 使用中檢驗
M≤50 6.3% 9%
50<M≤100 3.15g 4.5g
100<M≤200 3.15% 4.5%
200<M≤300 6.3g 9g
300 M≤500 2.1% 3%
500<M≤1000 10.5g 15g
1000<M≤10000 1.05% 1.5%
10000<M≤15000 105g 150g
15000<M 0.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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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ML R61 2004 版 表 1 每次裝料的zui大允許偏差(mpd)
X(1)等級的每次裝料量與裝料平均值的zui大允許偏差mpd(F的百分率或g)
裝料質量 F(g)
檢定、后續(xù)檢定 使用中檢驗
F≤50 7.2% 9%
50<F≤100 3.6g 4.5g
100<F≤200 3.6% 4.5%
200<F≤300 7.2g 9g
300<F≤500 2.4% 3%
500<F≤1000 12g 15g
1000<F≤10000 1.2% 1.5%
10000<F≤15000 120g 150g
15000<F 0.8% 1%
2.裝料次數(shù)的變化
引用OIML R61 1996版的JJG564-2002國家檢定規(guī)程8.2.1.5條明確規(guī)定了不同裝料預設值的裝
料次數(shù),實際檢定中會發(fā)現(xiàn),按要求的裝料次數(shù)工作量比較大,檢定效率低下,在一些場合甚至無
法實現(xiàn)。這一情況在 OIML R61 2004 版里已經(jīng)得到了改觀,但鑒于我們國家現(xiàn)行有效的檢定規(guī)程還
是 JJG564-2002 檢定規(guī)程,它的依據(jù)還是 OIML R61 1996版的,所以目前我們只能按照 JJG564-2002
規(guī)定的裝料次數(shù)進行檢定。可以預見的是,等以后 JJG564-2002 規(guī)程重新修訂時,應該會采用新版
建議要求的裝料次數(shù)。
OIML R61 1996 版 表 2 單次試驗的裝料次數(shù)
裝料預設值 裝料次數(shù)
M≤10kg 60 次
10kg<M≤25kg 32 次
25kg<M≤100kg 20 次
100kg<M 10 次
— 4 —OIML R61 2004 版 表 2 單次試驗的裝料次數(shù)
裝料預設值 FP (kg) 單次試驗裝料次數(shù),n
FP≤1kg 60 次
1kg<FP≤10kg 30 次
10kg<FP≤25kg 20 次
25kg<FP 10 次
五、結束語
結合實踐,通過對定量包裝秤的技術規(guī)范的重新學習,加深了我們基層檢定人員對重力式裝料
衡器的理解,解決了我們對定量包裝秤的一些技術困惑,提升了我們的專業(yè)素養(yǎng),以便今后用更精
湛的技術為企業(yè)從事檢定服務,為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 JJG564-2002《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國家檢定規(guī)程。
2.OIML R76建議《Automatic gravimetric filling instruments》1996(E)。
3. OIML R76建議《Automatic gravimetric filling instruments》2004(E)。
4.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鐘瑞麟,蔡常青,張躍,丁京安,姚弘《對OIML R61重力式自動裝
料衡器的一些理解》。
5.何福勝《對OIML R61<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的理解和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