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回用可用于農業灌溉
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將污水回用于農田灌溉。大約從19世紀60年代起,德、英、 俄等國就將城市污水用于大面積草地灌溉。現今美國加州等西部一些城市(洛杉磯等)將處 理后的污水用于農業灌溉。蘇聯曾計劃在1980年底將50%的城市污水處理后用于農灌。 在以色列,污水回用處理于農業的比例達85%一
我國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許多地方積極推行污灌,積累了正反兩方面豐富經驗.20世紀90年代,北京市年利用灌溉農田污水量可達2.0億m^3
污水回用往往將農業灌溉推為對象,其理由主要有兩點:①農業灌溉需要的水量 很大,污水回用于農業有廣闊天地。淡水總量中大約有70%一80%用于農業,用于工 業的不到20%,用于生活的不足6%0②污水灌溉對農業和污水處理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