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城市污水無法全部處理,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湖河致水體“二次污染”高發。記者采訪發現,不少城市污水處理規模不足,污水處理廠普遍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大量生活污水只能直排,加上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偏低,使部分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成為“污染源”。
政府和社會耗費大量資金和資源建設的污水處理廠,本應是對污水進行集中處理,變污水為合格水,但結果污水處理廠不但沒能治污,相反卻淪為“污染源”,這無疑是對環保的莫大嘲諷。
污水處理廠淪為“污染源”,其實并不讓人意外。首先,按照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規定,即便是高標準的一級A類排放標準排放水的水質,也只相當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地表水劣五類水,仍然屬于人體不可觸及的污水。而且,根據統計數據顯示,我國80%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按照一級A類排放標準和一級B類排放標準設計,其中按照一級B類排放標準設計居多,根本處理不了高濃度污水。換言之,我國絕大多數污水處理廠排放出來的所謂達標水,一開始就是名符其實的污水。
其次,很多污水處理廠設計落后,大的設計能力多為兩三年的水量,而且城市污水處理廠數量較少,跟不上經濟快速發展和城鎮人口快速增加的步伐,使得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遠遠落后于生產發展的需要,由此造成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轉狀態,從而造成污水根本,只能直接排放。
再者,目前污水處理廠運營機制仍然不順暢,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盈利機制,尤其是治污成本高于排污成本,導致污水處理廠虧損現象非常嚴重。這就讓一些污水處理廠為了私利,從而放棄行業和職業底線,乃至配合污染企業排放污水,根本不在乎處理后的水有沒有達標,更不要說加大投資進行污水處理技術的更新升級了。
故此,筆者以為,要讓污水處理廠成為合格排污的閘門,發揮治污功能,凈化水源,污水處理廠自身就須先凈化、先治污。其一,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對落后的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升級改造,提升污水處理技術,提高污水處理能力,達到排放標準要求,滿足城市污水處理需求。其二,理順污水處理廠運營機制,建立機制,確保污水處理廠的盈利空間,保障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轉,既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污水處理行業,又激勵污水處理廠主動更新技術,提高工藝。其三,強化水質檢測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環保部門要加大對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的水質檢測力度,對于淪為“污染源”的污水處理廠或者超標排放污水的污水處理廠要依法進行處罰,乃至追究刑責。后,也是為關鍵的,應修改《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準,守住污水處理廠的排水關口。只有這樣,才能杜絕污水處理不達標、污水處理廠淪為“污染源”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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