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儲罐呼吸閥維護保養
呼吸閥是指既保證貯罐空間在一定壓力范圍內與大氣隔絕、又能在超過或低于此壓力范圍時與大氣相通(呼吸)的一種閥門。其作用是防止貯罐因超壓或真空導致破壞,同時可減少貯液的蒸發損失。主要由閥座、閥罩、保護罩及由真空和壓力控制的兩組啟閉裝置組成。啟閉裝置包括閥瓣、導桿、彈簧、彈簧座及密封環等。當罐內壓力達到額定呼出正壓時,壓力閥瓣開啟,罐內蒸氣排出;當罐內真空度達到額定吸入負壓時,真空閥瓣開啟,空氣進入。
呼吸閥是維護儲罐氣壓平衡,減少介質揮發的安全節能產品,呼吸閥充分利用儲罐本身的承壓能力來減少介質排放,其原理是利用正負壓閥盤的重量來控制儲罐的排氣正壓和吸氣負壓;當往罐外抽出介質,使罐內上部氣體空間的壓力下降,達到呼吸閥的操作負壓時,罐外的大氣將頂開呼吸閥的負壓閥盤頂開,使外界氣體進入罐內,使罐內的壓力不再繼續下降,讓罐內與罐外的氣壓平衡,來保護儲罐的安全裝置。適用于儲存內點低于28℃的甲類油品和閃點低于60℃的乙類油品,如汽油、笨、甲笨、煤油、輕柴油、機油、原油等油品及性質相同的化工產品儲罐使用,它在-35℃-60℃的溫度環境中正常工作。全天候防爆型殼體選用不銹鋼、鑄鋼,耐腐蝕性好;波紋阻火層采用不銹鋼材料,阻火性能好,耐腐蝕性能好;結構簡單,易檢修,安全方便。
1.《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 50160-2008(2018年版)
第6.2.19條 甲B、乙類液體的固定頂罐應設阻火器和呼吸閥;對于采用氮氣或其他氣體氣封的甲B、乙類液體的儲罐還應設置事故泄壓設備。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
第5.4.15條 設置在建筑內的鍋爐、柴油發電機,其燃料供給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進入建筑物前和設備間內的管道上均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2 儲油間的油箱應密閉且應設置通向室外的通氣管,通氣管應設置帶阻火器的呼吸閥,油箱的下部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3 燃氣供給管道的敷設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 的規定。
3.《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2014)
第6.4.4條 下列儲罐通向大氣的通氣管管口應裝設呼吸閥:
1儲存甲B、乙類液體的固定頂儲罐和地上臥式儲罐;
2儲存甲B類液體的覆土臥式油罐;
3采用氮氣密封保護系統的儲罐。
第6.4.5條 呼吸閥的排氣壓力應小于儲罐的設計正壓力,呼吸閥的進氣壓力應大于儲罐的設計負壓力。當呼吸閥所處的環境溫度可能小于或等于O℃時,應選用全天候式呼吸閥。
4.《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183-2004)
第6.4.4條 污油罐及污水沉降罐頂部應設呼吸閥、阻火器及液壓安全閥。
規定污油罐及污水沉降罐頂部應設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及阻火器的目的是防止罐體因超壓或形成直真空導致破裂,造成罐內介質外泄。同時防止外部火源引爆引燃罐內介質。每個呼吸閥及液壓安全閥均應配置阻火器,它們的性能應分別滿足《石油儲罐呼吸閥》SY/T 0511、《石油儲罐液壓安全閥》SY/T 0525.1、《石油儲罐阻火器》SY/T 0512的要求。
1.《常壓儲罐完整性管理》(GB/T37327-2019)
8.6.1 常壓儲罐用呼吸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8.6.2檢驗前應審查以下資料:
a )呼吸閥的產品型號、操作壓力等級;
b )制造日期, 產品合格證, 安裝日期, 竣工驗收文件;
c )運行周期內的在線檢查記錄;
d )歷次定期檢驗報告。
8.6.3檢驗前應明確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并取得使用單位認可,使用單位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8.6.4呼吸閥的檢驗內容包括外觀檢查、開啟壓力、通氣量和泄漏量試驗等。
8.6.5呼吸閥的外觀應無異常銹蝕、泄漏和雜物堵塞。
8.6.6呼吸閥的開啟 壓力、通氣量和泄漏量應滿足設計要求。
2.《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應急〔2019〕78號
(四)靜設備的管理 企業應對儲罐呼吸閥(液壓安全閥)、阻火器、泡沫發生器、液位計、通氣管等安全附件按規范設置,并定期檢查或檢測,填寫檢查維護記錄。
3. 《關于開展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
企業應對儲罐呼吸閥(液壓安全閥)、阻火器、泡沫發生器、液位計、通氣管等安全附件按規范設置,并定期檢查或檢測,填寫檢查維護記錄。
4. 油氣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
4.3 設備安全風險評估
4.3.1 重點評估內容
1)評估儲罐選型是否可以滿足介質危險性的相關要求。
2)采用的儲罐型式是否開展有效的安全可靠性論證。
3)評估儲罐相關安全附件(如安全閥、爆破片、呼吸閥、阻火器、氮封等)的設置符合性、有效性及運行情況。
5.《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學品罐區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4〕68號)
(四)加強化學品罐區設備設施管理。對化學品罐區設備設施要定期檢查檢測,確保儲罐管線閥門、機泵等設備設施完好。加強化學品儲罐腐蝕監控,定期清罐檢查,發現腐蝕減薄及時處理。確保儲罐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靜電、防汛設施及消防系統完好;有氮氣保護設施的儲罐要確保氮封系統完好在用。
6.《SY 5225-2005_石油天然氣鉆井、開發、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第7.4.1.1條 儲油罐呼吸閥、阻火器、液壓安全閥的設置應分別按SY/T 0511、SY/T 0512和SY/T 0525.1執行。對安全閥每年至少委托有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校驗一次。
第7.4.1.2條 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冬季每月至少檢查二次,每年進行一次校驗。阻火器每季至少檢查一次。呼吸閥靈活好用。液壓安全閥的油位符合要求,油質合格。阻火器阻火層完好,無油泥堵塞現象。
為了呼吸閥使用安全,應在3-6個月內將波紋阻火層拆下,清洗干凈,保證阻火層上每個孔暢通,防止堵塞,確保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檢查通風氣正、負閥盤動作是否靈活,導桿及閥盤接觸密封面有無損壞,如有損壞應立即調換。在檢查維護重新安裝時,應保證閥內各結合面嚴密配合,閥盤升降靈活。新閥啟用時,應安裝前清除閥盤間的防震物,否則呼吸閥將失靈。
石油化工儲罐呼吸閥維護保養安裝說明:
1.呼吸閥應安裝在儲罐氣源的頂端,以降低物料蒸發損耗和以便順利地提供通向呼吸閥直接和大的通道。通常對于立式罐,呼吸閥應盡量安裝在罐頂中央頂板范圍內,對于罐頂需設隔熱層的儲罐、可安裝在梯子平臺附近;
2.當需要安裝兩個呼吸閥時,它們與罐頂中心應對稱布置;
3.若呼吸閥用在氮封罐上,則氮氣供氣管的接管位置應遠離呼吸閥接口,并由罐頂部插入儲罐內約200mm,這樣氮氣進罐后不直接排出,達到氮封的目的。
石油化工儲罐呼吸閥維護保養主要技術參數:
等級 | 操作壓力 |
+355Pa (36毫米水柱)-295Pa (30毫米水柱) | |
B級 | +980Pa (100毫米水柱)-295Pa (30毫米水柱) |
C級 | 1765Pa(180毫米水柱)-295Pa (30毫米水柱) |
三、關于石油化工儲罐呼吸閥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建議:
1. 呼吸閥常見故障主要有:漏氣、卡死、粘結、堵塞、凍結以及壓力閥和真空閥常開等。
(1) 漏氣:一般是由于銹蝕、硬物劃傷閥與閥盤的接觸面、閥盤或閥座變形以及閥盤導桿傾斜等原因造成。
(2)卡死:多發生在由于呼吸閥安裝不正確或油罐變形導致閥盤導桿歪斜以及閥桿銹蝕的情況下,閥座在沿導桿上下活動中不能到位,將閥盤卡于導桿某一部位。
(3)粘接:是因為油蒸氣、水分與沉積于閥盤、閥座、導桿上的塵土等雜物混合發生化學物理變化,久而久之使閥盤與閥座或導桿粘結在一起。
(4)堵塞:主要是由于機械呼吸閥長期未保養使用,致使塵土、銹渣等雜物沉積于呼吸閥內或呼吸管內,以及蜂或鳥在呼吸閥口筑巢等原因,使呼吸閥堵塞。
(5)呼吸閥凍結:是因為氣溫變化,空氣中的水分在呼吸閥的閥體、閥盤、閥座和導桿等部位凝結,進而結冰,使閥難以開啟。
2.石油化工儲罐呼吸閥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內容
(1)檢查是否存在常開、漏氣、卡死、粘結、堵塞、冰凍、生銹等現象;
(2)檢查密封襯墊是否漏氣,如有發現應予更換;
(3)檢查閥盤能否靈活的轉動有沒有出現卡死的故障;
(4)檢查閥體封口網是否出現冰凍、堵塞現象和網上是否附著有灰塵或污垢;
(5)檢查閥盤、閥座、導桿、導風彈簧等金屬部件是否出現生銹和積垢現象可以使用煤油清洗。
(6)在儲罐進出物料作業時,檢查呼吸閥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3. 呼吸閥每年應定期校正1次,校正的方法參照SY/T 0511.1-2010《石油儲罐附件 第1部分 呼吸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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