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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詳細描述
保利時電池產品性能:放電 (1)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否則將導致過放電,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為達到的工作效率,放電應0.05-3C 之間,放電終止電壓如下表1所示 (表1)放電電流和放電終止電壓
◆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關系,圖1為FM、JFM系列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從圖中可看出,放電倍率越大,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溫度作用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過低溫度(低于15℃,5℉.)則會降低有效容量,過高溫度(高于122℉.50℃)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 充電 (1)浮充(限制電壓,控制電流)使用:浮充電壓2.25V~2.30V/單體,zui大電流不得大于0.25C10,電池浮充電流調到小于2mA /AH.(25℃)。請參見表(2)。 (表2)充電方法與充電時間
V/單體,zui大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25C10. (3)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范圍內工作時,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的調整,調整標準為浮充時干3mv/℃/單體,循環使用時干4mv/℃/單體(溫度以25℃為基準)。 (3)過充電 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使用壽命 以下因素將可能縮短電池的使用壽命: ★重復的深放電 ★重復的淺充電后的深放電 ★外界溫度過高 ★過充電—特別是涓涓浮充充電 ★過大的充電電流 ★當充好電的電池如果長時間未使用,特別是在高溫環境下,將會導致自放電和容量的減少。 容量保持和儲存 l自放電 (1)當一經充電之電池若經長期儲存,則其容量將逐漸減少,并成為放電狀態,此種現象稱為自放電,且這現象是無法避免的。即使電池未使用過,也會因電池內部起化學及電化學反應而造成自行放電,現將鉛酸蓄電池的自行放電之情況分述如下: A.化學因素不論是陽板(PbO2)還是陰板(Pb)的活化物質,都需經分解或逐步與硫酸反應(電解液),而轉變成較穩定之硫酸鉛,這個過程也就是自行放電。 B.電化學因素由于不純物質的存在,電池內部會形成局部電路或與兩極發生氧化還原反應,而造成自行放電。力能電池電解質因雜質含量極低,因而自放電量非常小,這源于電池的*保持特性。 (2)電池的自放電與儲存溫度有著密切的關系 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長期擱置;不需要用的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進行重復補充電,直至容量恢復到儲存前的水平。 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時(開路電壓25℃時低于6.3V/12.63V),應用均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 常溫下應三個月一次對電池進行補充電,(補充方法請參見表3)低溫下電池可儲存更長的時間,例如電池儲存于15℃,無潮濕,干凈及無陽光照射的地方,在進行必要的補充電前,可保持12個月以上。
·采用電池槽蓋、極柱雙重密封設計,確保不漏酸。 ·吸附式的玻璃的氧復合效率有效地控制了電池內部水分的損失,因此在整個電池的使用過程中無需補水或補酸維護。 ·安全可靠,特殊的密封結構,阻燃單向排氣系統,在使用過程中不會產生泄漏,更不會發生火災。 ·使用計算機精設計的低鈣鉛合金板柵,zui大限度降低了氣體的產生,并可方便循環使用,大大延長了電池的使用壽命。 ·粗壯的極板、槽蓋的熱封黏結,多元格的電池設計使電池的安裝和維護更經濟。· 體重比能量高,內阻小,輸出功率高。 ·充放電性能高,自放電控制在每個月2%以下(20℃)。 ·恢復性能好,在深放電或者充電器出現故障時,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電恢復其容量。 ·溫度適應性好,可在-40~50℃下安全使用。 ·無需均衡充電,由于單體電池的內阻、容量、浮充電壓*性好,確保電池在使用期間無需均衡充電。 ·電解液被吸附于特殊的隔板中,不流動,防涌出,可堅立、旁側、或端側放置。 ·滿荷電出廠,無游離電解液,可以以無危險材料進行水、陸運輸 使用范圍: UPS不間斷電源、警報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郵電通信、電力系統、電廠電站的開關控制及事故處理、 銀行不間斷系統、和電訊設備、電動玩具、消防,安全防衛系統、醫療設備、太陽能系統、船舶設備、控制設備、電子儀器及其它備用電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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