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發布2016版血液中乙醇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
SF/Z JD代替SF/Z JD
血液中乙醇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法
1 范圍
本技術規范規定了血液中乙醇的頂空氣相色譜測定方法。
本技術規范適用于血液中乙醇的定性及定量分析。
本技術規范的方法檢出限為0.01mg/mL;定量下限為0.05mg/mL。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技術規范的應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技術規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技術規范。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A/T 122 毒物分析名詞術語
3 原理
本法利用乙醇的易揮發性,以叔丁醇為內標,用頂空氣相色譜火焰離子化檢測器進行檢測,經與平行操作的乙醇對照品比較,以保留時間進行定性分析;以峰面積為依據,用內標法定量。
4 試劑和材料
除另有說明外,水為GB/T 6682規定的二級水。
4.1 乙醇
色譜純。
4.2 乙醇標準溶液
精密稱取適量乙醇,用水配成10.0mg/mL乙醇標準儲備溶液。儲備液在冰箱中冷藏密閉保存,有效期為6個月。試驗中所用其它濃度的標準溶液均從上述儲備液稀釋而得,在冰箱中冷藏密閉保存,有效期為3個月。
4.3 叔丁醇
色譜純。
4.4 叔丁醇溶液
精密稱取適量叔丁醇,用水配成5.0mg/mL叔丁醇儲備液。儲備液在冰箱中冷藏密閉保存,有效期為12個月。將儲備液用水稀釋,得40.0μg/mL叔丁醇內標工作液,在冰箱中冷藏密閉保存,有效期為6個月。
5 儀器
5.1 氣相色譜儀
配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
5.2 頂空進樣器
配1mL定量進樣環。
5.3 樣品瓶
10mL,頂空自動進樣器用。
5.4 硅橡膠墊
5.5 鋁帽
5.6 密封鉗
5.7 精密移液器
5.8 自動稀釋儀
6 測定步驟
6.1 樣品處理
用精密移液器或自動稀釋儀取待測血液0.10 mL及0.50 mL 40.0μg/mL 叔丁醇內標工作液,加入樣品瓶內,蓋上硅橡膠墊,用密封鉗加封鋁帽,混勻。
6.2 測定
6.2.1 頂空氣相色譜測定參考條件
a) 色譜柱(1):DB-ALC1(30m0.32mm1.8m)石英毛細管柱或相當者;
柱溫:恒溫40C;
色譜柱(2):DB-ALC2(30m0.32mm1.2m)石英毛細管柱或相當者;
柱溫:恒溫40C;
b) 載氣:氮氣,純度≥99.999%,流速8mL/min;
c) 進樣口溫度:150C;
d) 檢測器溫度:250C;
e) 加熱箱溫度:65C;
f) 定量環溫度:105C;
g) 傳輸線溫度:110C;
h) 氣相循環時間:3.5min;
i) 樣品瓶加熱平衡時間:10.0min;
j) 樣品瓶加壓時間:0.10min;
k) 定量環充滿時間:0.10min;
l) 定量環平衡時間:0.05min;
m) 進樣時間:1.00min。
6.2.2 定性測定
樣品溶液按照頂空氣相色譜測定條件測定,以叔丁醇為內標,記錄色譜峰的保留時間。將待測樣品色譜峰的保留時間與乙醇標準對照品的保留時間比較,相對誤差在2%內,空白對照樣品內標物色譜峰正常而無乙醇的色譜峰,一般可以認為待測樣品中含有乙醇;必要時,選擇不同的色譜條件或用氣相色譜-質譜法確證。如果內標物色譜峰正常,而無乙醇的色譜峰時,可認為檢驗結果為陰性。乙醇對照品和內標氣相色譜圖,參見附錄A。
6.2.3 定量測定
本方法采用內標法-校準曲線法或內標法-單點校正法定量測定。
6.2.3.1 內標法-校準曲線法
采用內標-校準曲線法測定(見附錄B)。將乙醇對照品溶液進樣,以乙醇和內標峰面積比為縱坐標,乙醇對照品工作溶液濃度為橫坐標繪制標準曲線,用標準曲線對待測樣品進行定量,所測樣品中乙醇的濃度值應在線性范圍內。
6.2.3.2 內標法-單點校正法
待測血液樣品乙醇濃度在標準溶液濃度的±30%內可用單點法定量。
6.3 平行試驗
按以上步驟對同一待測樣品進行平行試驗。
單柱單檢測器兩份樣品測定結果按兩份樣品的平均值計算,雙樣相對相差不得超過10%。雙樣相對相差按式(1)計算:
| C1 - C2|
雙樣相對相差(%) = 100 ………………………………(1)
C
式中:
C1、C2兩份樣品平行定量測定的結果;
C 兩份樣品平行定量測定結果的平均值(C1+C2)/2。
雙柱雙檢測器兩份樣品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RSD(%)若不超過5%時,結果按兩份樣品結果的平均值計算。
7 結果計算
血液中乙醇濃度測定采用內標法-校準曲線法定量或按式(2)計算:
A Ai′c
C = …………………………………(2)
A′Ai
式中:
C血液樣品中乙醇濃度,單位為毫克每毫升(mg/mL);
A血液樣品中乙醇的峰面積;
A′標準溶液中乙醇的峰面積;
Ai′標準溶液中內標物的峰面積;
Ai血液樣品中內標物的峰面積;
c標準溶液中乙醇濃度,單位為毫克每毫升(mg/mL)。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乙醇對照品和內標氣相色譜圖
A.1 按色譜柱(1)條件得乙醇對照品和內標氣相色譜圖,見圖A.1。
A.2 按色譜柱(2)條件得乙醇對照品和內標氣相色譜圖,見圖A.2。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校準曲線
配制乙醇濃度為0.10、0.20、0.50、0.80、1.00、2.00、3.00mg/mL的水溶液,按6.1和6.2項下分析,每一濃度點取2份,以乙醇與內標叔丁醇的峰面積比對乙醇濃度做標準曲線。
司法部發布2016版血液中乙醇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資料由滕州中科譜分析儀器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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