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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金屬材料的室溫和高溫(成1 000℃)拉伸和彎曲應力松弛性能。溫度超過
1 000℃時,其試驗要求可通過協商確定。
原理:
在規定溫度下,對試樣施加試驗力,保持初始應變、變形或位移恒定,測定應力隨時間變化的關系。
試樣:
1、切取樣坯的部位、方向和數量應按相關產品標準或協議的規定。
2、切取樣坯和制備試樣的方法不應影響材料的金相組織和力學性能。
3、機加工的拉伸應力松弛試樣推薦采用直徑10mm、標距100mm的圓形橫截面試樣。試樣頭部的形狀和尺寸可根據引申計機構和試樣夾持方式設計。
試驗設備:
1、拉伸應力松弛試驗機
A、拉伸應力松弛試驗機應滿足試樣的準確的拉伸試驗力,試驗機力的示值誤差不應超過±1%。試驗機力的同軸度不應大于試驗機的校驗。
B、拉伸應力松弛試驗機應具有連續自動調節試驗力的裝置,以便在試驗期間保持試樣的初始應變或變形或標距恒定。
C、試驗機應安裝在無外來沖擊、振動和溫度穩定的環境中。
2、加熱裝置
加熱裝置應能將試樣加熱至規定溫度,并能在試驗期間保持溫度恒定,溫度偏差和溫度梯度應符合下表。
溫度范圍 | 溫度偏差 | 溫度梯度 |
<900 | ±3 | 3 |
900-1000 | ±4 | 4 |
3、測量工具
A、測量試樣橫截面尺寸的量具zui小分度值不應大于0.01mm。
B、測量壓痕間距的量具zui小分度值不應大于0.00 1 mm。
試驗方法: 高溫拉伸應力松弛試驗
A、應在試樣標距兩端及中部各固定一支熱電偶測量溫度,在經證明能滿足上表中所規定的試驗溫度時,熱電偶的數量可適當減少。熱電偶測量端應與試樣表面良好熱接觸,并應避免加熱爐壁的直接熱輻射。
B、在升溫期間應對試樣施加預拉伸力,預拉伸力不超過初始應力的10腸,并且不大于10 MPa。
C、將試樣加熱至規定溫度的時間一般為lh一8h,在加熱過程中不得超過規定的溫度范圍,保溫時間一般為7h-24h。加熱及保溫總時間應以溫度達到充分穩足為準。
D、溫度達到充分穩定后,應迅速而無沖擊地施加試驗力,施加全部初始試驗力的時間不應超過10min。在零時間應立即使試樣的初始總應變或總變形保持恒定總應變或總變形恒定。為此,應在施加試驗力過程中不斷調控制系統,以保證在零時間處于平衡狀態。
E、整個試驗期間,試樣的溫度控制在上表的范圍。
文章來自:濟南中創工業測試系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