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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煙囪工程腳手架安全控制的要點
閱讀:181 發布時間:2013-10-1一、一般腳手架安全控制要點(0);
1.腳手架搭設之前,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工藝要求確定搭設(包括拆除)施工方案。
2.腳手架地基與基礎施工,必須根據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進行。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3.腳手架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縱向水平桿上且嚴禁拆除。主節點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應大于150mm。在雙排腳手架中,橫向水平桿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于桿長的0.4倍,且不應大于500mm。
4.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I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5.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蓮續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承在墊塊或墊板上。
6.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50m以下(含50m)腳手架連墻件應按3步3跨進行布置,50m以上的腳手架連墻件應按2步3跨進行布置。
二、一般腳手架檢查與驗收程序
1.腳手架的檢查與驗收應由項目組織,項目施工、技術、安全、作業班組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技術規范、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對腳手架進行分段驗收,在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腳手架及其地基基礎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檢查和驗收:
(1)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2)作業層上施加荷載前。
(3)每搭設完10~13m高度后。
(4)達到設計高度后。
(5)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與大雨后。
(6)寒冷地區土層開凍后。
(7)停用超過一個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3.腳手架定期檢查的主要項目包括:
(1)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有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3)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動。
(4)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舍技術規范的要求。
(5)架體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有超載使用的現象等。
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作業安全控制要點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作業要針對提升工藝和施工現場作業條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要包括設計、施工、檢查、維護和管理等全部內容。
2.安裝搭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規定程序進行,安裝后經驗收并進行荷載試驗,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后,方可正式使用。
3.進行提升和下降作業時,架上人員和材料的數量不得超過設計規定并盡可能減少。
4.升降前必須仔細檢查附著連接和提升設備的狀態是否良好,發現異常時應及時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解決。
5.升降作業應統一指揮、協調動作。
6.在安裝、升降、拆除作業時,應劃定安全警戒范圍并安排專人進行監護。
:沈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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