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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下沉的施工要點
閱讀:635 發布時間:2018-4-31.沉井下沉施工有排水除土和不排水除土兩種方法。通常采用不排水除土的方法。采用排水除土下沉的方法要有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2.沉井下沉時,不宜使用爆破方法。遇到石塊、巖層等特殊情況,經有關方面批準采用爆破除土和炮震助沉方法時,應嚴格控制藥量。
3.沉井預制完成并準確就位后,開始抽除墊木。不論沉井大小,此項工作均要求在2~4h內完成。抽除墊木前,應對墊木分組編號,準備回填用的砂料,測量刃腳標高和沉井中線。在統一指揮下,按規定順序分組,對稱、同步向沉井外將墊木抽除。每抽出一組應對沉井四角標高觀測一次,并用中、粗砂及時回填。
4.下沉過程中,應隨時掌握土層變化情況,分析和檢驗土的阻力與沉并重力的關系,選用zui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觀測記錄。
5.當出現因沉井自身重力偏輕下沉困難時,可采用井外高壓射水、降低井內水位等方法下沉。在結構受力允許的條件下,也可以采用壓重或接高沉井下沉。
6.正常下沉時,應自中間向刃腳處均勻對稱除土。排水除土下沉的沉井底節,其設計支承位置的土,應在分層除土中zui后同時挖除。由多個井室組成的沉井,應控制各井室之間除土面的高差,并避免內隔墻底部下沉時受阻。
7.應隨時保持沉井正位豎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檢查一次。沉井人土深度小于沉井平面zui小尺寸的1.5~2.0倍時,zui容易出現傾斜,應密切注意校正糾偏。
8.應避免因井外棄土引起對沉井結構的偏壓。應注意河床因沖淤引起的土面高差,必要時可用沉井外棄土來調整。
9.采用在不穩定的土層中吸泥吹砂等方法下沉時,必須保持井內外水位相平或井內略高于井外,以防出現翻砂。吸泥器應均勻吸泥,防止局部吸泥過多導致沉井偏斜。
10.井底下沉至設計標高2.om以上時,應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內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穩下沉、正確就位。
11.沉井接高前應盡量糾正前一節的傾斜,接高一節的豎向中軸線應與前一節的豎向中軸線重合。水上沉井接高時,井頂露出水面不應小于1.5m。地面上沉井接高時,井頂露出地面不應小于o.5m。接高前不得掏空刃腳,避免沉井傾斜。接高加重應均勻對稱進行。沉井頂部設有防水或防土圍堰時,圍堰底部與井頂應連接牢固,防止沉井下沉時圍堰與沉井脫離。
12.沉井下沉遇傾斜巖層時,應將其表面松軟巖層或風化巖層鑿去,并盡量整平,使沉井刃腳的2/3以上嵌擱在巖層上,嵌入深度zui小處不宜小于o.25m。其余未到巖層的刃腳部分,可用袋裝混凝土等填塞缺口。刃腳以內井底的巖層斜面應鑿成臺階或榫槽,然后清渣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