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藥品GSP全面推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著重規定計算機管理設施、網絡環境、數據庫及應用軟件功能要求;明確規定企業應藥品倉庫采用溫濕度自監測系統倉儲環境實施持續、效實監測;儲存、運輸冷藏、冷凍藥品要求配備特定設施設備
藥品GSP提高冷藏、冷凍藥品儲存、運輸設施設備要求特別規定類藥品運輸、收貨等環節交接程序溫度監測、跟蹤、查驗等要求強化高風險品種質量保障能力
藥品批發、零售企業儲存藥品倉庫應采用溫濕度自監測系統倉儲環境溫濕度進行實監測與記錄并超規定范圍溫濕度進行效調控
藥品溫庫溫度0-30度陰涼庫溫度高于20度冷庫溫度2-10度庫房相濕度應保持45-75%間
、溫濕度自監測記錄
()企業應配置溫濕度自監測系統通庫房環境溫濕度自監測數據采集庫房溫濕度實行24連續、自監測實記錄
(二)系統應由管理主機、測點終端、運行軟件等組通主服務器實顯示監測各監測點溫濕度狀況至少每5秒鐘要更新測點數據至少每30鐘自記錄溫濕度實際數值
(三)系統測定溫濕度數據準確度應符合:溫度±0.5℃相濕度±3%
(四)系統記錄監測數據應真實、完整、準確、效各測點數據通網絡自傳送管理主機系統采用靠式進行數據保存保存式應能防止用戶自行改數據
二、溫濕度監測設備設置
()每獨立藥品倉間(或庫房)、儲存設施均應設置溫濕度監測設備用于環境溫濕度自監測數據采集
(二)平面倉庫般每300平米應少于1監測設備每增加300平米至少應增加1監測設備;自立體倉庫應均勻布庫房、、位置數量應少于9
(三)監測設備設置應考慮倉庫結構、風口、門窗位置及藥品儲存區域等素防止監測數據造影響
三、溫濕度調控記錄
()倉庫應設置能效調控溫濕度設備溫濕度自監測系統應具備控制節點指令輸功能庫房內溫濕度平均值接近規定限臨界值或超規定范圍系統應能實現及點聲光報警功能
(二)倉庫管理員應根據系統提示及啟溫濕度調控設備或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溫濕度效調控直至庫房環境溫濕度達規定范圍溫濕度調控程應予記錄
四、系統供電斷情況應能保證繼續工作監測、記錄各測點溫濕度狀況并斷電情況發點聲光報警及員通訊提示
五、冷藏庫(或冷凍庫)應至少安裝2監測設備溫度超規定限能實現即啟溫度調控設備進行溫度調控并點聲光報警員通訊提示
六、設立支機構藥品經營企業應設支機構各類倉庫建立統自溫濕度監控平臺通互聯網或局域網實現遠程實監測、數據采集、記錄、設備控制及異狀況報警等功能
七、溫濕度監測調控設備應至少每定期進行校準或準確度校驗并記錄溫濕度監測、調控及設備校準記錄保存應少于3
八、系統應能實現接受藥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363393631品監督管理部門實監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