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817—86(國家標準局1986年1月21日發布1986年1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區分工人接觸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勞動保護科學管理的依據。本標準不適于放射性粉塵及引起化學中毒危害性粉塵。
1 基本定義
1.1生產性粉塵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能較長時間浮游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
1.2接觸生產性粉塵的作業工人在有生產性粉塵的工作地點,從事生產運動的作業。
1.3工作地點工人為觀察、操作和管理生產過程而經常或定時停留的地方。
1.4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生產性粉塵中含有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硅的質量百分比。
1.5接塵時間在一個工作日內實際接塵作業時間。
1.6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系指工人在一個工作日的接塵時間內吸入含有生產性粉塵的空氣總體積。
1.7生產性粉塵zui高容許濃度系指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表4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zui高容許濃度值。
1.8生產性粉塵濃度超標倍數在工作地點測定空氣中粉塵濃度超過該種生產性粉塵的zui高容許濃度的倍數。每個采樣點的樣品數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標倍數的算術均值表示。
2 接觸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2.1接觸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共分五級:0級Ⅲ級危害Ⅰ級危害Ⅳ級危害Ⅱ級危害
2.2本標準將石棉塵屬于具有人體致癌性粉塵,列入本標準中游離二氧化硅70%類。
2.3根據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以及生產性粉塵濃度超標倍數三項指標,按下表劃分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表
生產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 | 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升/日、人) | 生產性粉塵濃度超標倍數 | |||||||
0 | -1 | -2 | -4 | -8 | -16 | -32 | -64 | ||
≤1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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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0 | Ⅰ | Ⅱ | Ⅲ | Ⅳ |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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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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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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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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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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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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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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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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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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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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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
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測定法(補充件)
A.1測定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采樣方法應采集工人經常工作地點呼吸帶附近的浮游塵或沉積塵樣品。工廠應收集連續三天的粉塵樣品,混勻后進行測定。礦山應選擇在開采中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地點采樣,同一種性質的粉塵樣品不少于3份。
A.2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分析法
A.2.1分析步驟準確稱取0.1~0.2g生產性粉塵樣品,放入錐形燒瓶中。如為炭素類或有機類粉塵樣品,應在800~900℃下*灰化后進行分析。如為硫化礦物,應先加數毫克結晶于錐形瓶中,然后加入焦磷酸15ml,迅速加熱到245~250℃,保持15min后冷卻到40~50℃,在冷卻過程中,加50~80℃蒸餾水稀釋到40~50ml。稀釋時,一面加水,一面用力攪拌混勻,然后,加水稀釋至150~200ml。用無灰濾紙過濾,并用0.1N鹽酸洗滌沉渣,再用熱蒸餾水洗至無酸性反應為止。zui后,將帶有沉渣的濾紙,放入恒重的瓷坩堝中,在80℃的烘箱中烘干,低溫炭化后,再放入800~900℃高溫爐中灼燒30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卻一小時,稱至恒重。
A.2.2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計算法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的含量按(1)式計算SiO2(F)=(M2-M1)/G×100(1)式中:SiO2(F)——游離二氧化硅含量,%;M1——坩堝質量,g;M2——坩堝加沉渣質量,g;G——生產性粉塵樣品質量,g。
A.2.3粉塵中含有難溶雜質的處理。
A.2.3.1當生產性粉塵樣品中有難以被焦磷酸溶解的雜質時(如碳化硅、綠柱石等),需將焦磷處理后的樣品沉渣放入鉑坩堝中,加入1∶1硫酸數滴,使沉渣濕潤,然后加入40%氫氟酸5~10ml,稍加熱使沉渣中游離二氧化硅溶解,繼續加熱蒸發至不冒白煙為止。于900℃高溫下燒灼,稱至恒重。
A.2.3.2處理雜質后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計算法處理雜質后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按(2)式計算SiO2(F)=(M1-M3)/G×100(2)式中:M2——鉑堝加沉渣質量,g;M3——經氫氟酸處理后坩堝加殘渣質量,g;SiO2——游離二氧化硅含量,%;
A.3本法為基本方法。如采用X線衍射測定法或紅外光譜測定法等須與本法進行核對。
附B
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的測定法(補充件)
B.1工人接塵時間的確定在生產任務正常情況下,每一接塵工種選擇不少于2名有代表性的工人,按表B1的格式記錄自上班開始至下班為止,整個工作日從事各種勞動與工中休息的時間,并分別注明接塵情況。每個測定對象應連續記錄3天,取3天的平均值,分別表示該工種的工人在一個工作日內的總接塵累計時間、各種作業的勞動接塵累計時間及休息的接塵累計時間。
表B1 接塵工時記錄
動作開始時間 H、min | 動作內容 | 接塵情況 | 接塵累計時間 min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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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測定根據表B1的記錄,將各種接塵勞動時間與接塵休息時間加以歸類(近似的活動歸為一類),然后,分別采集工人在接塵休息時間和從事各種接塵勞動狀態時的呼出氣,測量該氣體體積,求出接塵休息和各種接塵勞動時的呼氣量值,并換算成標準狀態下干燥氣體體積值。然后按表B2,再換算成每分鐘呼氣量,[標準狀態呼氣量,L/采氣時間,min],zui后將各種接塵勞動時及接塵休息時的每分鐘呼氣量分別乘以相應的各種接塵勞動的累計時間和接塵休息的累計時間,其總和即為一個工作日內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L/日,人)。
表B2一個工作日內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的測定記錄
接塵動作及 接塵休息 | 吸氣量 L/min | 接塵累計時間 min | 接塵時間肺總 通氣量,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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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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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