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169-2023 羅漢果濃縮汁加工技術規范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羅漢果濃縮汁的加工條件、工藝流程和要求、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以羅漢果為主要原料制成的羅漢果濃縮汁的生產加工。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羅漢果濃縮汁 the condensed juice of Siraitia grosvenorii
以羅漢果為原料,經破碎、提取、分離澄清、離子交換、濃縮、高溫瞬時殺菌、灌裝等工藝制成的流動狀或粘稠半流動狀羅漢果濃縮汁產品。
加工條件
原輔料要求
羅漢果
應符合 NY/T 694 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
加工用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加工場所和環境
應符合 GB 14881、GB 12695 的要求。
加工設備
配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生產設備,并按工藝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與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使用無毒、無味、抗腐蝕、不易脫落的材料制作,表面光滑,并應易于清潔和保養。
工藝流程和要求
工藝流程
工藝流程見圖1。
工藝要求
原料挑選
原料通過挑選,去除未成熟果、霉爛果及其他質量問題的果。
破碎
羅漢果倒入料倉,采用機械破碎至小于30mm 碎片狀,為保持種仁完整,宜采用擠壓式破碎。
提取
經破碎后按料液比1:2.0~1:6.0在動態逆流提取機組或提取罐中60°C~95°C提取45min~60min。在提取液出口處檢測物料的可溶性固形物(Brix),要求可溶性固形物(Brix)在2~4之間。
分離澄清
提取液進入臥式沉降離心機進行離心分離,分離清液再進入分離系數更高的離心機或膜過濾設備進行進一步澄清,使清液的濁度達到≤10NTU。
離子交換
分離清液通過陰離子交換樹脂柱與陽離子交換樹脂柱組合純化處理,去除無機鹽、蛋白質、有機酸和色素等,得處理液,待濃縮。
濃縮
用濃縮設備將物料進行深度濃縮。濃縮溫度控制在70°C~85°C,物料濃縮到可溶性固形物(Brix)為50 ~70。
調酸和調配
根據濃縮后物料中的羅漢果甜苷V和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對不同生產批次物料進行混合調配,使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和羅漢果甜苷V含量達到質量標準要求;并根據物料的pH水平及質量要求選擇檸檬酸調節產品的pH使達到標準范圍。
殺菌灌裝
物料以管式高溫瞬時殺菌機進行殺菌,控制殺菌流量為0.6m3/min~1.6m3/min ,殺菌時間為25s~18s,殺菌溫度為100°C~140°C,經過殺菌的物料即時通過在線換熱降溫至60°C以下,以經過高溫消毒的灌裝機同步按設定灌裝規灌裝,完成內包,完成內包裝的濃縮汁可溶性固形物≥50%。
包裝
完成內包的物料應盡快裝入外包容器中,稱重,貼標。
質量要求
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衛生指標
衛生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
檢驗方法
理化指標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測定
按 GB/T 12143-2008 第4章"飲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測定方法(折光計法)"的方法進行測定與含量換算。
GB/T 12143-2008 飲料通用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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