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46/T 544-2021 地理標志產品 海南島鹽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海南島鹽的術語和定義、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自然環境、要求、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標準、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地理標志主管部門認定的“海南島鹽"地理標志產品。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海南島鹽
在本標準規定的范圍內,以原鹽產地的海水為原料,經日曬鹵水濃縮結晶工藝制得的食用鹽,根據生產工藝的不同分為日曬一級鹽、日曬大粒鹽。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海南島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51號(2004-10-21)公告批準保護的范圍:海南省東方鹽場分布在東方市北黎灣的墩頭鎮至四更沙角沿海地區及新龍鎮、感城鎮的沿海地區,其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08°37′,北緯19°06′,鹽場面積合計4.3平方公里;海南省鶯歌海鹽場位于樂東縣鶯歌嘴沿海地區,東經108°73′,北緯18°51′,鹽場面積37.92平方公里。
自然環境
東方鹽場
產區位于海南島西部,中心地理坐標位置為東經108°37′,北緯19°06′,面積4.3平方公里。
鶯歌海鹽場
產區位于海南島西南部,中心地理坐標位置為東經108°73′,北緯18°51′,面積37.92平方公里。
氣候
屬熱帶季風氣候,降雨偏少(年均降雨量1200mm左右),日曬時間長,年均日照時數8小時,風力大,氣溫高(年平均溫度25.2℃,最高達38℃),蒸發量強(年平均蒸發量高達2300多毫米),海水濃度常年保持在3.5°Be′。
要求
生產工藝
工藝流程
工藝要點
引入貯水池:滿潮的時候,利用水位差將海水引入貯水池儲存。
海水蒸發濃縮:將海水導入初、中、高級蒸發池,利用太陽光能經過約15天時間對海水的蒸發濃縮,制成25°Be′的鹽分飽和鹵水。
結晶:將鹽分飽和鹵水引入結晶池后,利用太陽光照射作用,約1-5天時間,使鹵水超過飽和濃度而結晶成鹽。
動鹵:日曬一級鹽每天動鹵2-4次;日曬大粒鹽每天早上9點前動鹵1次。
采收:當鹵水濃度到達25.2°Be′-28.5°Be′時采收結晶成鹽,當鹵水濃度高于28.5°Be′時將鹵水排掉。
淋漓鹵水:將日曬鹽采收在結晶池旁邊的淋坨板上,堆成小山形,使鹽體表面附帶的鹵水淋漓干凈。
精選:將原鹽運到精選廠,脫水干燥、過篩、選別。
添加劑添加:根據產品需要,添加或者不添加碘強化劑、K?[Fe(CN)?]。
原料要求
產地生態環境良好,海南島鹽原鹽產地海水水質應符合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中第二類的要求。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
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表3的規定。
凈含量
凈含量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污染物
鉛(Pb)≤0.5mg/kg,其它污染物應符合 GB 2762 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標準
應符合 GB 14881 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
氯離子
按 GB/T 13025.5 規定執行。
GB/T 13025.5-2012 制鹽工業通用試驗方法 氯離子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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