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J 9101-2021 露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露酒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露酒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GB/T 17204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露酒 lujiu
以黃酒、白酒為酒基,加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或特定食品原輔料或符合相關規定的物質,經浸提和(或)復蒸餾等工藝或直接加入從食品中提取的特定成分制成的,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品添加劑,具有特定風格的飲料酒。
注1: 酒基不包括調香白酒。
注2: 酒基中可加入少量以糧谷為原料制成的其他發酵酒。
植物類露酒 lujiu made from plants
利用可食用或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或符合相關規定)的植物及其制品,經再加工制成的具有特定風格的飲料酒。
動物類露酒 lujiu made from animals
利用可食用或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或符合相關規定)的動物及其制品,經再加工制成的具有特定風格的飲料酒。
動植物類露酒 lujiu made from plants and animals
同時利用動物及其制品和植物及其制品,經再加工制成的具有特定風格的飲料酒。
其他類露酒 lujiu from other material
利用除動植物及其制品之外的其他原料或同時利用動植物及其制品和其他原料,經再加工制成的具有特定風格的飲料酒。
浸提 immersion and extraction
以食品級溶劑提取原料中特定成分的工藝過程。
注: 通常的方法包括浸泡、滲漉、煎煮、回流等。
復蒸餾 redistillation
在酒基中加入原料,進行蒸餾的工藝過程。
浸提發酵 immersion and fermentation
將一部分原料使用酒基進行浸提,另一部分原料用于發酵、蒸餾,再將兩部分進行調配、再加工的工藝。
浸提蒸餾 immersion and distill
將一部分原料使用酒基進行浸提,另一部分原料用于發酵、蒸餾,再將兩部分進行調配、再加工的工藝或原料使用酒基浸提后全部蒸餾,所得餾出液用于調配、再加工的工藝。
產品分類
按酒基分類
按所用酒基分為:
——黃酒類;
——白酒類;
——混合類。
按原料分類
按所用原料分為:
——動物類;
——植物類;
——動植物類;
——其他類。
按生產工藝分類
按生產工藝分為:
——浸提類;
——復蒸餾類;
——浸提發酵類;
——浸提蒸餾類;
——其他類。
要求
原料、輔料
所用酒基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
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原輔料,其種類和質量應符合相關規定。
其他原輔料應符合相應標準和相關規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微生物
當產品酒精度≤20%vol時,微生物應符合表3的規定。
凈含量
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執行。
試驗方法
理化要求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的要求執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
按 GB/T 12456 執行,換算為g/L表示。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總酸+總酯
按 GB/T 12456 規定的方法得到樣品中總酸的含量(X1)。
按附錄A規定的方法得到樣品中總酯的含量(X2)。
計算
樣品中總酸+總酯含量按公式(1)計算:
式中:
X ——樣品中總酸+總酯的含量, 單位為克每升(g/L);
X1 ——樣品中總酸的含量,單位為克每升(g/L);
X2 ——樣品中總酯的含量,單位為克每升(g/L);
計算結果表示到小數點后兩位。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露酒中總酯的測定方法
A.1 原理
以堿中和試樣中的游離酸,再準確加入一定量的堿,加熱回流使酯類皂化,通過消耗堿的量計算出總酯的含量。
A.2 試樣制備
A.2.1 準確量取100mL液溫為20°C的樣品于500mL蒸餾瓶中,用50mL蒸餾水分三次沖洗容量瓶,洗液并入蒸餾瓶中,加入沸石或玻璃珠,連接冷凝管,開啟循環水(水溫宜低于15°C),緩慢加熱蒸餾,以100mL容量瓶為容器收集蒸餾液。
A.2.2 試樣沸騰后,在30min~40min內完成蒸餾,當接近容量瓶刻度時,取下容量瓶,蓋塞,于20°C水浴中保溫30min,加水定容,混勻備用。
A.3 試驗步驟和結果計算
按 GB/T 10345 的規定執行。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A.4 精密度
在重復性測定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超過其算術平均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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