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驅體干法制粒機LG-200
一種干法制粒機,屬于制藥領域,包括主體,所述主體的一側設置有空腔,所述固定板的內部設置有凹槽,所述固定板的頂端設置有一旋轉電機,所述一旋轉電機的輸出端設置有研磨輥,所述主體位于固定板下方的內壁設置有旋轉軸,所述旋轉軸的一側設置有皮帶輪,所述旋轉軸的另一側連接有制粒輥。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的攪拌輥、研磨輥和制粒輥,粉料進入空腔內后,接觸攪拌輥,并在空腔內壁的配合下,對粉料進行破碎,避免一些體積較大的粉料影響接下來的處理,破碎后的粉料掉落至漏網內,并在掉落的過程中,由兩組研磨輥對破碎后的粉料的進行研磨,最后由制粒輥進行旋轉,并與漏網相配合,對研磨后的粉料進行輥壓,形成粒子。
1.一種干法制粒機,包括主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1)的底端設置有底板(2),所述主體(1)的一側設置有空腔(3),所述主體(1)的內部設置有固定板(4),所述固定板(4)的內部設置有凹槽(5),所述固定板(4)的頂端設置有一旋轉電機(6),所述一旋轉電機(6)的輸出端設置有研磨輥(7),且研磨輥(7)位于空腔(3)內部,所述主體(1)位于固定板(4)下方的內壁設置有旋轉軸(8),所述旋轉軸(8)的一側設置有皮帶輪(9),所述旋轉軸(8)的另一側連接有制粒輥(10),且制粒輥(10)位于空腔(3)內部,所述制粒輥(10)的外側設置有漏網(11),所述空腔(3)的頂端設置有第二旋轉電機(12),所述第二旋轉電機(12)的輸出端連接有攪拌輥(13),所述底板(2)的底端設置有滑輪(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干法制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3)內部攪拌輥(13)位于研磨輥(7)的上方,所述制粒輥(10)位于研磨輥(7)的下方,所述空腔(3)位于攪拌輥(13)的一側設置有進料口(14),且空腔(3)的底端設置有出料口(1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干法制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旋轉電機(6)輸出端的外側設置有齒輪(17),所述研磨輥(7)的數量為兩組,且兩組研磨輥(7)通過齒輪(17)轉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干法制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旋轉電機(6)輸出端的外側與旋轉軸(8)的一側均設置有皮帶輪(9),且一旋轉電機(6)通過皮帶(18)和皮帶輪(9)與旋轉軸(8)轉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干法制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漏網(11)底部呈弧形結構,且漏網(11)的大小與制粒輥(10)相匹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干法制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1)呈中空的矩形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