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杭州奧科環境試驗設備有限公司>>技術文章>>低溫試驗箱的使用條件有哪些?
GB/T10589-2008中規定低溫試驗箱的使用條件分別是:
1、環境條件
a) 溫度5℃~35℃;
b) 相對濕度,不大于85%RH;
c) 大氣壓80kPa~106 kPa;
d) 周圍無強烈振動;
e) 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
f) 周圍無強烈氣流:當周圍空氣需要強制流動時,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
g) 周圍無強電磁場影響;
h) 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2、供電條件
a) 交流電壓:220V±V22或380 V±V 38;
b) 頻率:50Hz±0.5 Hz;
3、供水條件
可使用滿足下列條件的自來水或循環水;
a) 水溫:不高于30℃;
b) 水壓:0.1MPa~0.3MPa;
c) 水質:符合工業用水標準。
4、負載條件
試驗箱的負載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a) 負載的總質量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積內放置不超過80kg;
b) 負載的總體積不大于工作室容積的1/5;
c) 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面上,負載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室截面積的1/3,負載置放時不可阻塞氣流的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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