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低溫濕熱箱溫度波動度:
溫度波動是一個比較容易實現的參數,絕大多數環境試驗設備廠家生產的多數的試驗箱實際的溫度波動都可以控制在±0.3℃的范圍以內。
為了更正確地模擬產品在自然界所遭受的實際環境狀況,在環境試驗中必須保證被試產品的周邊處在同一溫度環境條件下,為此,必須對試驗箱內的溫度梯度和溫度的波動度加以限制。在國標GB/T2423設備環境試驗方法總則中明確規定“試驗樣品附近測量系統的溫度應在試驗溫度的±2℃以內,其溫度工不超過1℃/m或總的zui大值為2.2℃(試驗樣品不工作)”。
環境試驗箱中測量濕度多數是采用干濕球法,環境試驗設備的制造標準GB10586要求,相對濕度偏差應在±2-3%RH。為滿足濕度控制精度的要求,濕度試驗箱的溫度控制精度較高,溫度波動一般小于±0.2℃。否則很難達到濕度控制精度的要求。
有關標準規定,進行環境試驗時溫濕箱內的風速應小于1.7m/s,對于試驗本身來說,風速越小越好,風速過大會加速試驗件表面與箱體內流動氣流的熱交換,于試驗的真實性不利。但為了保證試驗箱工作室內的均勻性,試驗箱內具有循環風是必需的。但是快速溫度變化試驗箱以及溫度、濕度、振動等多因素綜合環境試驗箱,為追求變溫速率,必須加快箱體內循環氣流的流速,風速通常在2~3m/s。因此,對于不同的使用目的,風速的限制是不一樣的。
高低溫濕熱箱如果帶有制冷系統,制冷系統需要進行冷卻。試驗箱有風冷、水冷兩種形式。通常在1m³以內的試驗箱采用風冷方式,如果超過1~3m³,根據客戶的要求可以采用風冷、水冷形式,如果試驗箱工作室容積超過3m³則采用水冷降溫冷卻方式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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