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濕熱試驗箱GB/T2423.3標準中規定的試驗方法
閱讀:1944 發布時間:2015-12-9
GB/T2423.3-200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Cab 恒定濕熱試驗》
高低溫濕熱試驗箱試驗的嚴酷等級由試驗持續時間、溫度、相對濕試驗共同決定。除非相關規范規定,試驗的溫度、相對濕度應從下面的組合中選擇:
1、溫度:30±2℃ 相對濕度:93±3%RH
2、溫度:30±2℃ 相對濕度:85±3%RH
3、溫度:40±2℃ 相對濕度:93±3%RH
4、溫度:40±2℃ 相對濕度:85±3%RH
推薦的持續時間為:12h、16h、24h、和2d、4d、10d、21d或56d。
考慮到測試時的誤差、溫度漸變以及江作空間內的溫差,本部分規定的溫度容差為±2K。為了維持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內的相對濕度在規定的容差范圍內,必須保持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內的任意兩點在任何時間內其溫度差異盡可能的小。若溫差超過1K,則不能達到所需的濕度條件。短期的溫度波動也必須保持在±0.5K范圍內以維持所要求的濕度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