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霧試驗過程中應記錄哪些內容
閱讀:1327 發布時間:2015-9-22
鹽霧試驗過程中應記錄哪些內容
ASTM_B117鹽霧噴射(霧化)裝置操作的標準實施規范第15節詳細講解了鹽霧試驗過程中應記錄以下資料:
一、除非在規定被測試的材料或成品的標準中另有規定,那么應要記錄如下信息:
1.在配制鹽溶液中所使用的鹽和水的類型。
2.在霧化室的暴光區的所有溫度讀數。
3.每個霧收集裝置中獲得的日常數據記錄,包括以下:
(1)收集到的鹽溶液量,以每小時每80平方厘米(12.4平方英寸)多少毫升計。
(2)收集到的溶液在35℃(95°F)下的濃度或比重
(3)收集到的溶液的PH值
二、試樣類型和它的尺寸,數量或部件說明
三、試驗前后清洗試樣的方法
四、在鹽噴霧室支承或懸掛物體的方法
五、除非另有規定,包含識別標記或與支承或支架接觸的電鍍、涂層或雙層材料的切邊和區域應根據本規范的條件用適當的穩定涂層來保護。按規定要求所使用的保護的說明。
六、暴光時間
七、在暴光中的中斷,原因,和持續時間
八、所有的檢驗結果。
注:如果沒有接觸試樣的霧化鹽溶液被返回到貯存槽,好也記錄下該溶液的濃度或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