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試驗箱標準規定的各項技術條件
1、標準GB11158-89高溫試驗箱技術條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制定的GB11158-89《高溫試驗箱技術條件》,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于1989年3月10日批準,1990年5月1日正式實施,我們先來了解標準的主題內容與使用范圍,本標準所引用標準如下:
GB 1497低壓電器基本標準;
GB 4857.7運輸包裝件試驗方法;
GB 2424.1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高溫低溫試驗導側;
GB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ZB N31 012氣候環境試驗設備與試驗箱噪聲聲功率級的測定;
1、高溫試驗箱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之風速測試方法:本測試在空載和室溫條件在進行的:
1).將細棉紗線或其他輕飄物體懸掛在測試點位置,關閉箱門后開啟風機,找出測試點主導風向;
2)、將風速儀探頭至于測試點,關閉箱門后,測出各測試點主導風向的大風速值;
3)、試驗結果的試算與評定方法:①.將測得的風速值按風速儀的修正值修正;②.計算所有測試點風速的平均值;
2、高溫試驗箱標準規定工作室內壁與工作空間溫差的測試,工作室內壁與工作間溫差的測試方法:
1)、高溫試驗箱測試在空載條件下進行;
2)、測試點布放位置與數量:①.在工作空間幾何中心布放1個溫度傳感器,用o表示;在工作室內壁幾何中心各布放1個表面濕度傳感器,用A、B、C、D、E和F表示。②.若工作室內壁中心由引線孔或其他裝置,則測試點與孔壁或其他裝置的距離應小于100mm,測試程序:a.在試驗箱溫度可調節范圍內,選用高標稱溫度為測試溫度;b.在工作空間幾何中心點的溫度*次達到測試溫度并溫定2h后,每個2min測試所有測試點的溫度值一次,共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