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
現將201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2日(農歷除夕)至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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