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G 85—1998 改性鹽霧試驗方法 必須遵循的資料(八)
A3 酸性人造海水(鹽霧)試驗
A3.1 鹽溶液:
A3.1.1 按 6.2 規定配制人造海水鹽溶液,每升溶液里添加 10mL 冰醋酸。
A3.1.2 調整鹽溶液 pH 值在 2.8~3.0 之間。
A3.2 飽和塔的條件—試驗箱內溫度 35℃時,飽和塔溫度穩定在(47±1)℃;試驗箱內溫度 49℃時,飽和塔溫度為(57±1)℃。
A3.3 鹽霧箱的條件:
A3.3.1 溫度—鹽霧箱暴露區的溫度是可改變的,以滿足試驗材料的要求。可按試驗材料或產品的規范規定的溫度,或依照買賣雙
方商定的溫度。注解 A3.1 推薦了一些材料在暴露區的溫度。
注 A3.1:本試驗特別適用于 2000,5000 和 7000 系列鋁合金耐剝離腐蝕的熱處理的生產控制,同樣適用于為解決腐蝕性能改變熱處理參數的試驗研
究。用于此目的的試驗,建議暴露區溫度為 49℃。對于各種金屬底材的有機涂覆層試驗,暴露區溫度在 24℃~35℃,因為溫度超過 35℃后通常會導致油
漆起泡。
A3.3.2 濕度—盡管沒有規定zui適于試驗的濕度范圍,實驗室間比對試驗結果顯示,有必要在試驗箱底部潮濕的條件下試驗(即在
試驗箱底部一直保持 25.4mm 深的水)。確保試驗箱里面不會變得干燥而降低腐蝕速率。
A3.3.3 試驗箱—試驗箱應配備時間控制器,以便進行下述循環:30 分鐘噴霧,接著 90 分鐘濕度高于 98%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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