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溫恒濕試驗箱做交變濕熱試驗需滿足的要求
閱讀:396 發布時間:2013-10-28
恒溫恒濕試驗箱又名“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顧名思義它可以實現可程式編程功能,即我們業內通常說的“交變濕熱試驗”,首先試驗箱的構造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工作空間內應裝有監控溫、濕度條件的傳感器,工作空間內的溫度應能按A:-20℃~150℃ B:-40℃~150℃ C:-60℃~150℃ D:-70℃~150℃ E:-80℃~150℃等相應區間進行設置,在25±3℃與選定的高溫之間循環變化,溫度變化速率和溫度容差應滿足±0.5℃/±2℃,工作空間內的溫度和濕度應均勻,并盡可能與溫濕度傳感器處的條件一致,試驗設備加熱元件的輻射熱不應直接作用于受試試驗樣品上,使用直接與水接觸產生濕度的加濕度時,在試驗中水的電阻率應保持不低于500Ω.m,凝結水應不斷排出工作室外,未經純化處理不得再次使用,試驗箱內壁和頂部的凝結水不應滴落到試驗樣品上,試驗樣品的性能及電氣負載不應明顯地影響工作室內的溫濕試驗條件。
恒溫恒濕試驗箱應能承受由高溫溫度和試驗周期數的組合確定所形成的嚴酷等級,有關標準應從下列組合中選取嚴酷等級:A高溫溫度40℃、試驗周期2/6/12/21/56D,B高溫溫度55℃、試驗周期1/2/6D。
恒溫恒濕試驗箱做交變濕熱試驗需滿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