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標志|包裝|貯存-摘自高溫試驗箱標準
閱讀:562 發(fā)布時間:2013-4-15
本內容摘自高溫試驗箱標準《GB/T11158-89 高溫試驗箱技術條件》,以下為產品標志|包裝|貯存相關內容,請瀏覽:
標志
試驗箱的銘牌字跡應清晰耐久。
銘牌內容應包括:
a、產品型號、名稱;
b、溫度范圍、電壓、頻率及總功率;
c、產品序號、制造日期;
d、制造廠名稱。
包裝
試驗箱包裝箱的文字及標志應符合GB 191的規(guī)定。
包裝箱應牢固可靠,能經受標準中規(guī)定的運輸環(huán)境試驗。
包裝箱應防雨淋、防潮氣聚集。
試驗箱的附件、備件和工具應單獨包裝,牢靠地固定在包裝箱內。
試驗箱的技術條件,如裝箱清單、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應密封防潮,固定在包裝箱內醒目的地方。
貯存
試驗箱應貯存在通風良好、無腐蝕性氣體及化學藥品的庫房內。
貯存期長達一年以上的試驗箱,應按型式檢驗抽樣規(guī)則抽樣,按出廠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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