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試驗箱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之測試程序
閱讀:410 發布時間:2013-2-25
在高溫試驗箱可調范圍內,選取zui高標稱溫度或用戶要求的溫度作為測試溫度。如下:
1、在工作空間中心測試點的溫度*次達到測試溫度并穩定2h后,每隔2min測試所有測試點的溫度1次,在30min內共測15次,隔30min再測1次,以后每隔1h測試1次,共測24h。高溫試驗箱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之測試程序
2、試驗結果的計算與評定:將測得的溫度值 按測試儀表的修正值修正。
3、利用在30min內的15次測試數據,,求出每次測試中zui高與高低溫度之差的算術平均值,為該標稱溫度下的溫度均勻度,求出中心測試點15次測試值中zui高與高低溫度一半,冠以“±”號,為該標稱溫度下的波動度。
4、利用24h的測試數據,分別算出zui高、zui低溫度與標稱溫度之差,為高溫試驗箱在該標稱溫度下的溫度偏差。
注:以上是高溫試驗箱計算結果均應符合標準4.1.1~4.1.3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