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林省泰和試驗機有限公司>>公司動態>>進口食品添加劑須提供衛生部準予證明
國家質檢總局今天在*公布了《進出口食品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并從今年6月1日起施行。
這主要是為規范進出口食品添加劑檢驗監管,確保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
進口食品添加劑要有包裝、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應直接標注在zui小銷售單元包裝上,要明示“食品添加劑”字樣,標出通用名稱、成分配料、原產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復合添加劑則要把各單一品種的通用名稱、輔料的名稱和含量,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各單一品種必須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圍)。
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應提供衛生部準予進口的證明文件和經衛生部批準認可的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文本。
同時,要求進口企業建立食品添加劑質量信息檔案,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且不能少于保質期。如實記錄進口食品添加劑流向;進口時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的報檢號、品名、數量、包裝、生產和輸出國家地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檢驗檢疫證單等信息。屆時檢驗檢疫機構將對進口企業的質量信息檔案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將其列入不良記錄企業名單,對其進口的食品添加劑實施加嚴檢驗檢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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