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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擬發《可再生能源發展指導意見》規范
任東明會后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時還透露了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與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修訂進展。他還表示,能源所正在編制《可再生能源發展指導意見》,以應對新能源產業的過剩問題。
“新能源振興規劃正處在會簽階段,目標是在《十一五發展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基礎上進行大幅調整。盡管目前新能源產業有過剩的說法,但未來的規劃目標仍會比原來有很大提升。”任東明告訴本報記者,只有等各個部委都通過了振興規劃,國務院才會正式發布。
此外,他表示,今年8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其內容涵蓋了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和配額制等。“接下來,草案還要征求意見,征求完了繼續討論,zui后需要經過人大的三次‘上會’才能正式發布。”任東明透露說。
而針對當前備受關注的新能源產業過剩問題,他透露,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受國務院委托,正在編制《可再生能源發展指導意見》,出臺后將成為指導、規范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另一份綱領性文件。
但對過剩的問題,任東明個人認為要客觀認識,“對過剩不要恐慌,因為一定的過剩對產業發展是有好處的,如過去彩電等產品的過剩就給消費者帶來實惠。”
至于新能源領域當前所謂的過剩,他表示,首先,這只是潛在的過剩,是根據各個廠家的計劃產能計算得出的結果,并非現實的過剩,“這也是為什么中央文件中提到新能源過剩只是說‘有過剩傾向’的原因”。
以太陽能光伏為例。據他介紹,2008年底中國的光伏產能是2000兆瓦,耗用多晶硅2萬噸,而當年中國的多晶硅產量僅4000噸,并無過剩之虞。
其次,他認為當前新能源的過剩只是結構性過剩,例如風電產業是制造業過剩,光伏產業中則是多晶硅制造業相對過剩,并非很多輿論認為的是“新能源過剩”,因為新能源中的生物質能、核能等都沒有過剩。
“zui后,我認為所謂過剩是相對過剩,是相對于當前市場需求的過剩,例如風電過剩就是相對電網接納能力而言的,但就未來規劃的目標而言就未必過剩。”任東明表示,如果對產能過剩問題反應過激的話,對新能源行業發展是不利。
他認為,當前各界對發展新能源的熱情很高,這是來之不易的,不應該一概“棒殺”。更何況,發展新能源是當前世界的潮流。對產能過剩,政府不能去堵,而應疏導。
“政府應當做好科學規劃和基礎工作,同時及時發布產業預警信息,為新能源產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只有如此,(新能源產業政策)才不會輕易受輿論左右。”任東明zui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