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領域 | 化工,農業,地礦,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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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修電力2SQ8系列CT4隔爆調節型電動執行器
1、概述
1)本工程選用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供貨方應該對電動執行機構的正確運行和型號的正確選擇負責。對于任一給定閥門的電動執行機構的行程/扭矩選型取決于:
閥門及閥桿尺寸
閥門類環境溫度
最高地面溫度
閥門最大工作扭矩
閥門最大承受扭矩
閥門的全行程時間
所選閥門最大工作扭矩和閥門最大承受扭矩應從閥門供貨方獲得。
閥門和聯軸器應該能夠承受電動執行機構產生的最大扭矩。
執行機構與閥門的聯接套由執行機構廠家提供。
執行機構供貨方需提供電動執行機構的額定扭矩和最大堵轉扭矩。
執行機構應按照閥門在的操作條件下工作進行選擇。
執行機構整體組裝應該是密封的,適合于戶外操作。
2)電動執行機構的選型應能滿足本項目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操作條件下的閥門運行要求,并且電動執行機構的扭矩應采用1.5倍的扭矩系數。
3)電動執行機構全行程時間必須滿足球閥口徑≥DN400時,全開/關時間≤60s;球閥口徑<DN400時,全開/關時間≤30s,進出站埋地切斷閥執行機構全開/關時間≤45s。
4)執行機構的最大扭矩應小于閥門最大承受扭矩,最小扭矩應大于閥門最大工作扭矩。閥門的輸出扭矩應現場可調。
5)電動執行機構應為智能型、雙密封、非侵入、一體化執行機構,對執行機構進行任何外部調節、調試、故障診斷及設定值的修改均可通過外部操作進行,不需要拆開執行機構的密封端蓋。電機啟動器應在執行器內部。執行機構表面應具有持久耐用的防腐和防紫外線照射漆層。
6)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具有每次通電后的自動巡檢功能,巡檢時間應小于25s,以使設備正常工作。同時智能型執行機構具有數據及事件記錄功能,在防爆區域內能夠即時安全下載和上傳數據。
7)供貨方確保所提供的電動執行機構的正常使用壽命不低于30年。
8)閥門所配控制系統損壞時,不應影響閥門的手動操作。并且執行機構的維修和更換工作不影響閥位狀態。
9)執行機構和閥門應在裝配后整體供貨,并且在工廠已經設好執行器的位置上下限和位置限位開關。執行機構和閥門的總體裝配和調試由閥門制造商完成。
10)執行機構的動力電源應優先選用380VAC,50Hz,三相交流電源,其內部電氣元件及組件的耐壓等級不低于500VAC。
11)電機應該是整體封閉的,采用自然冷卻。同時具有“H"級的絕緣,能滿足沿線站場所在位置的氣候條件。
12)執行器內應防止生成冷凝物。電機的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68,電氣部分的外殼的防爆等級應不低于ExdⅡBT4Gb,并具有授權實驗室的認證。
13)與外部連接的接線端子板應置于一個密封的接線盒內。在現場連接電纜時,內部控制電路應與外部隔離(即二次密封)。接線盒內應有接線圖,接線端子應有要清晰的標記。接線盒內外都應有接地端子。
14)接線盒應設置3個電纜連接孔(其中2個為1"NPT(F)孔和1個為1.5"NPT(F)孔),且每個孔需金屬絲堵封閉,孔的安裝方向禁止朝上。
2機械特性
1)執行機構應包括電機、齒輪減速機構、聯軸器、閥位傳感器、扭矩傳感器、手輪、手輪自動斷開裝置以及接線盒。執行機構整體組裝應該是密閉的,且適合于戶外使用,并且滿足本規格書第二部分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條件要求。
2)執行機構的齒輪應采用潤滑油或脂潤滑,供貨商應提供采用的潤滑油(脂)的牌號和主要指標。對應用于環境溫度較低的站場,應考慮加熱器,但增加加熱器后不能降低執行機構的防爆等級。潤滑系統應具有免維護性能。
3)在執行機構上便于人工操作的位置應配有手輪裝置,并應保證最大差壓時仍易于進行手輪操作。手輪的旋轉應是順時針關閉,手輪上應有開/關箭頭指示。在手輪操作過程中,最大操作力不應超過250N。
4)在就地手動操作過程中,電機通過手動、電動切換裝置的離合器斷開。
5)距離執行機構1m遠處,執行機構產生的噪音等級不能高于75dB。
6)電機應有過熱保護裝置。當閥門在局部卡死的情況下仍能開啟閥門,電機的短時間堵轉(失速)扭矩應能達到額定扭矩的2倍。同時,執行機構輸出的堵轉扭矩不應對齒輪箱造成損壞。
3、切斷閥特性
1)電機應是鼠籠式感應電機。電力供應的電壓波動為±10%,頻率為±4%。
2)在正常運行和額定電壓情況下,電機任何部分的溫度都不得超過135℃。
3)電動執行機構為開關型。
4)閥位信號輸出應是無源觸點,接點容量不應小于1A24VDC。
5)執行機構的標配應具有可編程的6個單刀單擲和1個單刀雙擲觸點
4、調節閥特性
1)執行機構內部控制電路電源為直流24V,該電源可由電動執行機構本身提供。
2)執行機構接收來自控制系統的4~20mADC的模擬控制信號,根據該信號自動進行閥門開度的調整,并能輸出4~20mADC的閥門開度反饋信號。
3)電動執行機構內部控制器的精度應高于±1%,在相同方向要使電動執行機構動作需要的最大信號變化量為±1.0%。
4)電動執行機構的閥位指示應為連續指示,遞增量為1%。執行機構的
揚修電力2SQ8系列CT4隔爆調節型電動執行器
24V控制電源應設置為外供電方式。執行機構在外部電源斷電時仍然可以就地顯示閥位及相關報警,并可實時反映因就地手輪操作而使閥位發生的變化。在斷電情況下,可完成對閥門和執行機構相關參數的設定、修改和調整。5、控制系統1)電動執行機構包括電機啟動器、就地控制和遠程控制,遠程控制可以實現遠程開關操作和閥位顯示。電動執行機構本身應有狀態指示和開度指示。2)電動執行機構應具有就地和遠方開/關/停止的控制能力。3)電動執行機構應有帶鎖的就地/斷開/遠控選擇開關。選擇開關在就地位時,執行機構由就地的開關(按鈕)控制。選擇開關在遠控位時,執行機構由遠程開關或控制系統控制。選擇開關在斷開位時,執行機構只能通過手輪操作。旋塞閥的電動執行機構的就地開關操作為非自保持型,其他閥門所配的電動執行機構的就地開關操作為自保持型,遠控開關操作均為非自保持型。4)電動執行機構內部控制器的精度應≤1%,在相同方向要使電動執行機構動作需要的最大信號變化量為1%。電動執行機構和閥門配套后的整體精度應保證≤1.5%。5)執行機構控制電源為24VDC。輸出接點應為無源觸點,觸點容量不應小于1A24VDC。執行機構的輸入接點接收站控系統的輸出信號控制。6)執行機構應具備故障自診斷和報警功能。執行機構本身應有狀態顯示和/或開度顯示,能向遠方發送信號。手輪方向根據現場需要可以調整。7)執行機構應包括足夠的可組態的繼電器用以實現以下遠程顯示:閥開到位閥關到位閥正在開閥正在關故障報警就地/遠控狀態8)電動執行機構應具有限位保護、過力矩保護、正反向聯鎖保護,電機過載、過熱、斷相、錯相保護,防冷凝的加熱保護和控制回路過載與短路保護。同時應能檢測斷相并具有相位自動校正能力。當閥門卡死或過負荷等造成電機電流過大時,過載保護單元應切斷電機電源,以保護電機不受損害。當電動執行機構出現任何故障時,應能輸出SPDT類型的故障報警接點信號。9)電動執行機構具有就地手動、自動和遠程控制選擇開關。就地自動位時,由就地按鈕操作;遠控位時,由遠方控制按鈕或程序自動控制操作;手動位時,由執行器手輪一人便能操作。就地自動控制或遠方控制時,手輪應能自動脫離操作位置,不應隨電機的轉動而動作。10)電動執行機構可對執行機構本身故障和外部控制回路故障進行檢測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