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領域 | 環保,化工,電子,電氣,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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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酯檢測法規要求:
2005年12月14日歐盟議會和理事會頒布鄰苯二甲酸鹽指令(2005/84/EC),后來被552/2009/EC取代,及即是目前的REACH法規附件17,指令要求兒童玩具,兒童護理品中DEHP,DBP和BBP在可塑性材料中含量低于1000ppm;DINP,DIDP和DNOP在兒童可放進口的可塑性材料中含量低于1000ppm,以上所有產品如未達到限值要求,不得置于市場銷售,
繼2005/84/EC之后,各國都制定了管控玩具中相關鄰苯二甲酸酯的法規,2007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頒布AB1108來管控玩具中的鄰苯6P,任何人不得生產,銷售如下產品:DEHP,DBP,BBP濃度超過0.1%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品;任何含有DINP,DIDP,DNOP濃度超過0.1%的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可被放入口中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品,2008年美國在消費品安全改善法令CPSIA管控玩具中的鄰苯6P,其中規定在法令生效180天(2009年2月10日),提供以下產品者將被視為違法:任何含有DEHP,DBP,BBP濃度超過0.1%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品;任何含有DINP,DIDP,DNOP濃度超過0.1%的可被放入口中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品.
基于鄰苯二甲酸酯的危害性,各國、各地區相繼頒布法規、標準對此類物質進行限制,但對該物質的限制不盡相同,詳細見下表:
國家/地區 | 法規/標準 | 要求 | 適用范圍 |
歐盟 | REACH-附件17 | DEHP+DBP+BBP+DIBP≤0.1% | 物品 |
DINP+DIDP+DNOP≤0.1% | 玩具或兒童護理品 | ||
(EU)2015/863 RoHS | DEHP, DBP, BBP, DIBP≤0.1% | 電子電器 | |
美國 | CPSIA | DPENP,DHEXP,DCHP,DIBP,DINP, DEHP, DBP, BBP≤0.1% | 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 |
Proposition 65 | DEHP, BBP, DBP, DIDP, DINP, DnHP≤0.1% | 可接觸塑性材料 | |
日本 | ST 2016 | DEHP, DBP, BBP≤0.1% | 14歲以下兒童玩具 |
DINP, DIDP, DNOP≤0.1% | 有意接觸兒童口部產品(除奶嘴和牙膠) | ||
DINP≤0.1% | 由聚氯乙烯制成的有意接觸兒童口部產品 | ||
中國 | GB 6675.1 | DEHP+DBP+BBP≤0.1% | 14歲以下兒童玩具 |
DINP+DIDP+DNOP≤0.1% | 可放入口中的14歲以下兒童玩具產品 | ||
加拿大 | SOR/2016-188 | DEHP, DBP, BBP≤0.1% | 用聚氯乙烯制造的玩具或兒童護理用品 |
DINP, DIDP, DNOP≤0.1% | 用聚氯乙烯制造的四歲以下兒童口中的玩具或兒童護理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