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變頻操作柱
產品特點:1.鋁合金殼體:采用ZL102鋁合金壓鑄而成,可拼接成各種尺寸,表明靜電噴塑,不易生銹、耐腐蝕、防靜電、散熱性能好;殼體采用復合型結構,斷路器采用隔爆殼體,進出線采用增安殼體,配置進出線通頭。
碳鋼及不銹鋼殼體:可定制成客戶需求的任何尺寸大小。
2.防爆操作柱主要由殼體、殼蓋、通頭、防爆指示燈、防爆按鈕、防爆電流表、電位器等組成,殼體內裝有接線端子排,一般選用UK系列,特殊要求定制。
3.安裝方式:掛式安裝或立式安裝;掛式安裝配4個安裝腳,立式安裝配立柱及腳盤。
4.可現場就地操作也可遠程操作。
5. 鋼管或電纜布線均可。
6. 符合GB3836.1-2010, GB3836.2-2010, GB3836.3-2010,GB12476.1-2013,GB12476.5-2013標準要求。
防爆變頻操作柱性能要求:
1.防爆操作柱的絕緣介電強度應能承受規定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分鐘無擊穿和閃絡現象。
2.防爆操作柱各部分的溫升極限值,當環境溫度為+40度時,主回路電流為225A,支回路電流為63A時,端子、外殼表面允許溫度不超過130度;當主回路電流為100A,支回路電流為32A時,端子、外殼表面允許溫度不超過80度。
3.防爆操作柱的額定短路通斷能力5000A;瞬時脫扣為5-10In或6-12In。
4.防爆操作柱的過載,瞬時保護特性、接通和分段能力應符合規定。
5.防爆操作柱的外殼必須承受7J沖擊能量的抗沖擊試驗。
6.防爆操作柱的密封圈和密封襯墊均采用IRHD硬度45-55度的耐油橡膠制成,并能承受GB3836.1的耐熱、耐寒試驗。用于可燃性粉塵環境的外殼在結合面處應增加符合GB12476.1第7.1.3要求的襯墊。
7.防爆操作柱隔爆外殼須能承受10S、壓力為2MP的靜壓試驗(水壓試驗),試驗以無機構損壞或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變形為合格。
8.防爆操作柱外殼應能承受外殼耐壓試驗和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