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規(guī)格 | TAS-986,990,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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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號 | 普析原子吸收元素燈 | 主要用途 | 原子吸收光源 |
1:燈電流的選用。用戶應根據儀器及分析靈敏度要求選擇使用的電流值,一般應在燈zui大工作電流的1/3至1/4左右,以便延長燈的使用壽命。
2:燈使用前,應將燈的輸出窗用酒精棉球擦凈,以免影響發(fā)射強度。燈點亮后,避免目光直視,以防紫外光傷目。
3:低熔點易揮發(fā)元素燈,避免大電流長時間使用,用畢須待陰極燈冷卻后方可移動。
4:發(fā)現(xiàn)燈的輝光顏色變淡時,可用25—30mA反向燈電流處理,待輝光顏色恢復正常后,即可使用。
5:管基為標準大八腳,1(5)腳為陰腳,3(7)腳為陽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