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面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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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環保,食品,化工,生物產業 |
- 一、淮南市胸科醫院污水處理設備的基本原理
利用活性污泥法達到凈化污水的目的。其原理:利用好氧菌自身的生命活動,在污水中,微生物形成的生物絮凝體使懸浮狀和膠體狀的有機污染物失穩絮凝,吸附在活性污泥表面,降解有機物,使水中的BOD、COD大幅下降。
二、淮南市胸科醫院污水處理設備技術關鍵
基本結構:是由不銹鋼或碳鋼防腐處理構件組合而成。裝置內配有水下曝氣、水流推動雙功能曝氣機。處理污水時,污水從裝置頂部流入曝氣區,曝氣機水下曝氣并推流攪動污水,進入的污水很快與原有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大限度地適應進水水質的變化。曝氣機通過水流推動和水下曝氣雙重功能,使曝氣區污水有規律地循環流動,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迅速提高。由于污水在曝氣區不斷循環流動,區內各點水質比較均勻,微生物的數量、性質基本相同,因此曝氣區各部分的工作情況幾乎*。這就把整個生化反應控制在良好的同一條件下。有機物被微生物逐步降解,污水得到凈化。
三、特點
1.該裝置是由工廠碳鋼防腐處理或不銹鋼構件,現場拼接組合而成。重量輕巧,易于運輸,方便安裝,耐腐蝕,使用壽命長;
2.結構合理緊湊,埋于地下有利保溫,在寒冷的冬季(-30℃)仍可正常運行,適應中國南北廣闊的氣候環境;亦可安置在水塘中,借用地形融入周圍環境,減少占地面積。無污染,無噪聲,無異味,減少二次污染;
3.不受污水量的限制,機動靈活,可單個使用,也可多個聯合使用。因此適合在居民小區、旅游景點、酒店賓館、別墅、營房、學校,高速公路收費站等生活聚集區就近安裝,不用大量鋪設收集污水的管道網絡。如果水量較大,也可以成組布置,集中處理,建成小型污水處理廠(站); 的排放與處理要求
1 排放標準
⑴ 國家經委、衛生部1983年發布的GBJ48-83(試行)《醫院污水排放標準》。
⑵ 1996 年發布、1998 年實施的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將醫院污水排放標準納入了該標準,并代替《醫院污水排放標準》。
⑶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發布的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從2002年3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的前言中稱“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代替GBJ48-1983,同時代替《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序號25和26以及表4中序號54和55中的標準值。”
⑷《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了加強對醫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實施新的環境標準體系,國家已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編制此標準,但尚未發布。
2 排放處理要求
⑴ 當醫院污水采用一級處理時,化糞池一般為醫院污水消毒前的預處理設施,為改善化糞池出水水質,提高消毒效果,醫院建筑內應采用生活污水與生活廢水分流的排水系統;而當醫院污水采用二級生化處理時,可考慮室內污廢合流和不設置或僅為防堵等而設置必要的化糞池。同時,應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將醫院產生污物隨意棄置排入排水系統。
⑵ 醫療機構行政區和職工生活區的污水宜與病區污水分流,但如因污水排向、受納水體對排出污水水質的要求以及污水量、處理流程等需要,也可合流。另外,傳染病房的污水,如經技術經濟比較認為合理時,可與普通病房污水分別進行處理。
⑶ 醫院建筑內含放射性物質、重金屬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水,如不符合排放標準時,需進行單獨預處理后,方可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站或城市排水管道。同位素治療和診斷產生的放射性廢水,必須單獨收集處理。醫院放射性廢水排放可執行新制定的《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在放射性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監測其總α<1Bq/L,總β<10Bq/L。
⑷ 醫院污水必須進行消毒處理。處理后的水質,按排放條件應符合現行的《醫療機 構污水排放要求》或新制定的《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消毒一般宜采用氯消毒(成品次氯酸鈉、氯片、漂白粉、漂粉精或液lv)。如運輸或供應困難時,可 采用現場制備次氯酸鈉、化學法制備二氧化氯方式。如有特殊要求并經技術經濟比較認為合理,也可采用臭氧消毒法。
⑸ 醫院污水處理系統的污泥及中間產物,如臭氣、尾水等應統籌兼顧,合理處理處置。若污泥量很?。刻鞚裎勰喈a量小于2m3),則消毒污泥可排入化糞池進行貯存;污泥量大,則消毒污泥需經脫水后封裝外運,作為危險廢物進行焚燒處理。當城鎮無集中處置條件時,可采用高溫堆肥、巴氏蒸汽消毒或石灰消化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