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該產品按照 GB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的有關標準制造生產,防爆標志為[Exib]ⅡCT6,經質檢機構檢驗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證。 SWP8067-EX 操作端隔離式安全柵,從安全區把標準的4~20mA DC電流信號隔離傳輸到危險場所,驅動現場的閥門定位器、電/氣轉換器等, 二、主要技術性能: 防爆標記:[Exib]ⅡCT6 本安防爆參數:Uo≤35V,Io≤35mA,C o≤0.045uF,L o≤2mH, P o≤0.3W Um=250VAC/DC 安全區輸入:①+②- 4~20ADC 電源電壓:③+⑥- 24VDC±10% 危險區輸出:⑦+⑧- 4~20A.DC 輸出負載:750Ω(內部有250Ω) 精確度:±0.2% 消耗功率:1.5W 環境溫度:+5℃~40℃ 相對濕度:35%~85%RH 儲存溫度:-40℃~85℃ 重量:約150g 安裝場所:周圍空氣中應不含對鉻、鎳、銀鍍層起腐蝕作用的介質。 適用現場設備:閥門定位器、電/氣轉換器等。 三、接線示意圖 四、安裝方式及安裝尺寸: 采用標準DIN導軌 五、 安裝注意事項: 1. 隔離式安全柵應安裝非危險場所。 2. 隔離式安全柵通往現場(危險場所)的軟銅導線截面積必須大于0.5mm2。 3. 連接導線的絕緣強度應大于500V。 4. 隔離式安全柵本安端(有藍色標記)和非本安端電路配線,不得接錯和混淆。本安導線宜選用藍色作為本安標記。本安導線和非本安導線在匯線槽中應分開鋪設、采用各自保護套管。隔離式安全柵的本安側,不允許混有其它電源,包括其它本安電路的電源。 5. 隔離式安全柵與一次儀表組成本安安全防爆系統時,必須經的防爆檢驗機構檢驗認可。SWP8000-EX系列隔離式安全柵由國家防爆電氣監督檢驗中心,給出的Co, Lo分布參數是相對與∏C級(氫氣級)的zui大允許值,對于∏B級環境可把該參數乘以3,對于∏*環境可把該參數乘以8。傳輸線選用不同規格的電纜時,其本身的電纜參數應予高度重視,不得超過規定值。 6. 對隔離式安全柵進行單獨通電調試時,必須注意隔離式安全柵的型號、電源極性、電壓等級及隔離式安全柵外殼接線端上的標號。 7. 嚴禁用兆歐表測試隔離式安全柵端子之間的絕緣性。若要檢查系統線路絕緣性時,應先斷開全部隔離式安全柵接線,否則會引起內部器件損壞。 8. 凡與隔離式安全柵相連結的現場儀表,均應為有關防爆部門進行防爆試驗并取得防爆合格證的儀表。 9. 如隔離式安全柵內部模塊損壞需要維修或更換時,原則上應由制造廠承擔。用戶自行維修時,應按照有關的注意事項,具體方法請按照維修的章節進行(本質安全型儀表的維修*于所述的范圍進行,其外的維修應與制造廠商量)。經檢修后方能重新投入運行。 10. 隔離式安全柵的安裝,使用和維護應嚴格遵照. GB 3836.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的有關條款進行。 11. 取得防爆合格證的產品,不允許隨意更換影響防爆性能的元件或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