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兩項資金新規落地!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我國在生態方面歷史欠賬多、問題積累多、現實矛盾多,一些地區生態環境承載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且面臨“舊賬”未還、又欠“新賬”的問題,生態保護修復任務十分艱巨。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加大林業草原發展和生態修復,各方資金需求量大,新規出臺有助于緩解地方資金壓力。
今年,國家新設“三北”工程補助資金,加大對“三北”工程建設支持力度,并已在2024年預算中安排120億元資金。據國家林草局介紹,補助資金將聚焦重點、突出難點,強化對重大任務、關鍵環節的保障力度,提高政策精準性。
國家將對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加強管理,并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近日,財政部、國家林草局制定《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和《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對相關資金的管理作出進一步規范。
其中,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是指中央預算安排的用于國家公園、其他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生態保護修復補償、生態護林員等方面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
上述資金主要用于:國家公園支出用于國家公園生態系統保護恢復、創建和運行管理、協調發展、保護科研和科普宣教、國際合作和社會參與;其他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支出用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的生態保護補償與修復等;森林生態保護修復補償支出用于天然林保護修復中長期規劃確定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修復、補償等。
同時,資金不得用于興建樓堂館所、償還舉借的債務及其他與林業草原生態保護修復無關的支出;不得與中央基建投資及其他中央財政資金交叉使用、重復支出。
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是指中央預算安排的用于國土綠化、林業草原支撐保障體系等方面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資金主要用于:國土綠化支出用于退耕還林還草、油茶發展以及其他國土綠化等;林業草原支撐保障體系支出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產救災等林業草原防災減災,全國性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綜合監測(普查),以及林木良種培育和草種繁育、林業草原科技推廣等。
《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提出,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采取因素法和項目法相結合的方法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的由國家林草局會同財政部根據實際需要適當調整。對相關改革或試點,以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等可以定額補助。采取項目法分配的由財政部、國家林草局通過評審方式擇優確定具體項目。
該管理辦法規定,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補助期限和標準為:每畝退耕還林地補助1200元,五年內分三次下達,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延長期補助期限和標準為:退耕還林每畝退耕地補助500元,分五次下達,每年100元。退耕還草每畝退耕地補助300元,分三次下達,每年100元。
《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地方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的預算分解下達、組織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以及預算績效管理等。同樣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在資金分配上,生態護林員支出資金分配主要考慮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在延續以前年度測算結果基礎上,統籌考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配。
在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上,國家均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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