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34個領域 北京市發布重點領域設備貸款貼息實施草案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為擴大有效益的投資,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帶動放大效應,推動實施設備更新行動,充分發揮設備購置對擴內需、穩增長、調結構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大力推動新時代首都發展,特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聚力“五子”揚長板,著力發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充分激發社會投資動力和活力,推動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兩區”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建設、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新需求、京津冀協同發展等“五子”聯動,形成疊加效應。
《征求意見稿》指出,本支持政策適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際發生采購、可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的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項目。項目可為單獨設備購置,也可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設備購置的部分,政策期內實際設備采購金額應達到500萬元及以上。
《征求意見稿》強調要由各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選擇符合政策規定及授信審批要求的項目,簽約投放貸款。貸款資金不得用于非設備購置或更新改造服務采購用途。各銀行應按照市場化法制化原則合理確定利率水平,鼓勵貸款利率達到各銀行同期同類型貸款最優惠水平。
《征求意見稿》指出,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貸款實際利率低于2.5%的按實際利率貼息。貼息期以銀行首批貸款資金發放日為起始日。貼息資金匡定總額、分批下達,鼓勵項目單位早申早享。
《征求意見稿》明確支持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新型基礎設施、社會投資公共服務、文化旅游、市政基礎設施、農業等8大領域34個細分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鼓勵企業更多采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國產自主品牌設備。財政全額保障的事業單位項目不納入本方案支持范圍,貸款還款資金來源不得為財政性資金。對已獲得國家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支持的項目不再支持。對已獲得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醫院政府補助政策、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支持。
申請項目須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符合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要求。項目不得包含“兩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設施設備,不得包含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設備,不得包含樓堂館所、房地產開發等配套設備。
相關項目由項目所在地或項目單位注冊地區發展改革委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組織申報。各項目單位應按征集通知要求及時完成申報。項目申報材料包括申請書、項目立項文件(包括核準或備案文件)、設備采購合同或設備采購方案、貸款合同或融資計劃書、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證書、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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