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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詳情
絲路礦業展會
新疆礦博會已成功舉辦至第12屆,是我國礦業發展和國際產能合作的重要平臺,每年有來自國內25個省市(自治區)的自然資源、礦業單位以及哈薩克、吉爾吉斯、俄羅斯、塔吉克、烏茲別克等沿線國家的礦業管理部門和企業代表參展參會,觀眾達13000余人。為積極探索“碳達峰、碳中和”在礦業領域的生產實踐,促進國家戰略性礦產資源找礦行動科技創新、推進新疆以礦產為代表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換,智慧礦山建設與礦山安全水平提升,加強與中亞國家的資源與產能合作,會場將舉行《絲路礦業碳達峰、碳中和行動計劃》簽署儀式、國家戰略性礦產資源找礦行動科技創新合作會、“2022年度礦山裝備質量獎”(國科獎社證0265號)頒獎儀式、專項合作洽談會等活動。
觀眾來源
1.自治區、兵團及各地州(市、師)自然資源、地勘及煤炭管理、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
2.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相關采購單位;
3.地勘、礦業開發、選冶煉、煤炭開采、煤炭利用(煤化工、煤電等)、煤層氣開采、礦山建設、礦山設計、冶煉、冶金設計、煤礦與煤層氣設計、原材料開采、礦山救援及搶險、地質環境檢測與治理、地質與地理測繪、礦山環保管理及治理、風險勘查與開發投資、相關進出口貿易商、設備租賃或代理商等單位;
4.中亞及俄羅斯等國礦產資源管理、礦業安全、招商采購、對外合作、法律服務、行業組織、技術供應商、科研院所和礦業企業(地勘、采選、建設、救援等)等部門。
參展范圍
◆礦業企業、能源企業形象展示 ◆綠色礦山建設與生態恢復技術 ◆砂石及尾礦設備 ◆采礦技術裝備 ◆地質勘探裝備 ◆礦物加工設備 ◆煤炭綜采機械設備 ◆選礦技術裝備 ◆煤化工裝備 ◆安全技術設備及監控系統
◆礦物冶煉技術裝備 ◆礦山環保節能設備 ◆礦山規劃、工程設計及施工 ◆礦山安全與防護、防爆、應急救援設備 ◆煤礦開采自動化與儀器儀表技術設備展示 ◆配套產品 ◆技術服務 ◆其他礦山技術、輔助機械設備及礦業服務機構 ◆礦權交易、礦權投融資、金融服務機構 ◆政府、工業園區與行業機構等
◆礦物冶煉技術裝備 ◆礦山環保節能設備 ◆礦山規劃、工程設計及施工 ◆礦山安全與防護、防爆、應急救援設備 ◆煤礦開采自動化與儀器儀表技術設備展示 ◆配套產品 ◆技術服務 ◆其他礦山技術、輔助機械設備及礦業服務機構 ◆礦權交易、礦權投融資、金融服務機構 ◆政府、工業園區與行業機構等
參展細則
(一)參展費用
◆室內光地(36㎡起租):國內企業:¥1,300/㎡;(空場地不帶任何展架及設施,參展商可自行安排特殊裝修工作或委托組織方推薦的搭建公司。)
◆室外光地(100㎡起租):¥980/㎡;(空場地不帶任何展架及設施,參展商可自行安排特殊裝修工作或委托組織方推薦的搭建公司。)
◆標準展位:
品牌展位(長×寬×高:6m×3m×3.5m):¥24,000/個(含桁架搭建、噴繪、地毯、洽談桌椅及照明等)
18平米標準展位(長×寬×高:6m×3m×2.5m):¥15,000/個(含楣板、洽談桌椅及照明)
9平米標準展位(長×寬×高:3m×3m×2.5m):¥11,000/個(含楣板、洽談桌椅及照明)
◆論壇發言:¥35,000/30分鐘;組織方負責安排場地、桌椅、投影設備、燈具及音響,協助主講企業組織聽眾(請自備筆記本電腦)
◆品牌推介、市場拓展及擴大合作專項座談會:¥45,000(限3家)
◆采購數據訂制服務:參觀商及采購商數據庫手機短信推廣,5000元/次。(可根據群體特性定點定時發送)
(二)現場廣告及推廣機會
◆巨幅立柱廣告¥50,000/面;◆桁架噴繪¥30,000/幅(高4m*寬6m),¥18,000/幅(高4m*寬3m)
◆參觀證件¥40,000(獨家);◆參觀請柬¥30,000;◆無紡布手提袋¥40,000/2000個
◆服裝贊助¥25,000元(獨家);◆觀眾登記臺展板廣告¥20,000/單面,¥30,000/雙面
◆飲用水贊助¥40,000/6,000瓶;◆地貼廣告¥30,000;◆拱門¥10,000/個
◆會刊廣告:◇封面¥30,000;◇封底¥25,000;◇封二/扉頁¥22,000;◇封三¥20,000
◇彩色跨版¥15,000;◇彩色內頁¥8,000(更多推廣機會,請致電組委會咨詢)
(三)絲路礦業合作論壇
嘉賓參會代表:3880元/人 | 會場貴賓席位(帶桌簽)、會議手冊彩頁一版,會議用餐、論壇PPT與演講稿、參會名錄,不含住宿。 |
普通參會代表:2880元/人 | 論壇PPT與演講稿、參會名錄、會議用餐,不含住宿。 |
企業考察:1000元/人 | 可安排到新疆當地礦業公司進行考察,互相交流,時長1天。 |
(四)戰略合作推廣機會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拓展合作,我們將提供更多贊助及廣告方案選擇,戰略合作級別:108萬、88萬、58萬、38萬、18萬等(具體方案,請致電組委會咨詢。)
注意事項
1.參展單位須詳細填寫《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郵寄或傳真至組織方;
2.所有參展單位應對合同金額嚴格保密,未經組織方書面同意不得告知任意第三方,否則,自泄露之時起參與內容失效,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給組織方造成的損失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展位安排以“先報名、先交款,先安排”為原則,組織方有權對少量展位予以調整;
4.如因某種原因(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不能舉行或延期舉行超過30天的,參展單位有權申請順延至下一年或退款。
5.報名后,參展單位須在5日內將相關費用一次性匯入組織方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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