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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計量所工作人員正在測試超市電子秤。本報記者李兆輝攝 |
本報泰安11月14日訊(記者李兆輝通訊員馬敏丁培云)14日,市計量所集中檢查超市45臺電子秤發(fā)現(xiàn),兩臺電子秤超出合理誤差范圍,都因人為亂搬亂放。
14日,泰安市計量測試所兩名工作人員對超市內(nèi)45臺電子秤檢查時發(fā)現(xiàn),有兩臺電子秤超出合理誤差范圍,一臺低于實際重量,也就是超市吃虧,另一臺高于實際重量,消費者要多付錢。
在豬肉柜臺上,計量工作人員用5000g的砝碼測試電子秤精度,但顯示屏顯示的數(shù)字為4988g,虧12g。“這已經(jīng)超出合理誤差范圍,應(yīng)該由生產(chǎn)廠家進行調(diào)試后才能算合格。”計量所工作人員說,因為根據(jù)規(guī)定,電子秤6000g內(nèi)的合理誤差范圍為正負(fù)2g,也就是說,豬肉柜臺上的電子秤低于合理誤差10g。
據(jù)了解,該超市每天出售豬肉1000-1500斤(500g),每斤豬肉按均價12元計算,超市每天因為電子秤低于實際重量虧損240-360元。由于電子秤的強制檢驗周期為半年,所以該超市半年的虧損金額約為43200-64800元。
“到期報檢,是為了顧客,其實也是為了超市自己。”銀座超市營運部主管李文娜說,電子秤到期前,他們很希望質(zhì)監(jiān)部門來檢查,因為不檢查,電子秤就不能張貼“合格證”,沒有“合格證”,顧客就有權(quán)利拒絕稱量。
除此之外,還有一臺電子秤高于合理誤差兩克,消費者每買一克商品,要多付兩克費用。計量工作人員介紹,亂搬亂動是“罪魁禍?zhǔn)?rdquo;,很多超市銷售人員不注意,經(jīng)常移動電子秤,導(dǎo)致平衡失準(zhǔn)、秤體不穩(wěn)。
作者:李兆輝馬敏丁培云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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