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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靜電放電試驗臺產品嚴格按照IEC61000-4-2和GB/T17626.2標準的要求為靜電放電試驗專門設計,使試驗配置更加規范化,從而提高試驗的重復性與可比性。本試驗臺還可用于群脈沖和衰減振蕩波等試驗。,從細節著手,設計精良,工藝,美觀大方,zui大限度滿足用戶測試需求及高頻干擾測試的擴展需要
1.測試項目來源
Ø 當人體穿著絕緣材料的織物并且對地絕緣時,在地面上運動時可能積累一定數量的電荷。當人體接觸到與地相連的設備時就會產生靜電放電。
靜電放電時可以在0.5~20ns的時間內產生1~50A的放電電流。
Ø 雖然電流很大但因持續時間很短,故能量很小。所以一般靜電放電不會對人產生傷害,但對集成電路芯片等電子產品可能產生破壞性的危害。
Ø 人體可能攜帶的靜電電壓的zui大值(圖1-2)。例如當人體身著化纖織物運動時的充電電流約10-7-10-6A,總的充電電荷約(O.1~5)X10-6 C。人體對地的電容約150~250pF。若以電荷3X10-6 C計,充電電壓可達5~25KV。當放電時在0.5~20ns的時間內可達1~50A的放電電流。
當設備發生空氣或接觸放電后,附著在設備機殼上的電荷會通過設備機殼上的縫隙與設備內部電路板(PCB)或元器件間發生二次放電。因為設備內部PCB或元器件的阻抗較小,所以二次放電的危害有可能比一次放電更大。
靜電放電類型
接觸放電
帶電物體直接接觸設備表面后的放電過程。
空氣放電
在帶電物體所攜帶的電荷足夠多和電壓足夠高時,在向設備表面接近的過程中,電壓會擊穿之間的空氣而形成的放電過程。
試驗次數
Ø 試驗應以單次放電的方式進行。每個測試點至少施加十次單次放電并且以zui敏感的極性施加。
Ø 兩次單獨放電時間間隔至少1秒,如果系統相應時間較長,可以延長時間間隔。
Ø 試驗點和敏感極性的確定通過20次/秒或以上的放電速率進行預測后確定。
試驗方法
Ø 靜電發生器應保持與實施放電的表面垂直。
Ø 放電時放電回路電纜與受試設備將距離至少保持0.2m,以免回路電纜產生的電流所產生的電磁場影響試驗結果。
Ø 接觸放電和空氣放電應選用相應的放電頭。
Ø 在接觸放電的情況下,放電電極應在操作放電開關前與EUT保持接觸。
Ø 在空氣放電時接觸放電開關應當先閉合,放電頭應盡可能快的接近EUT。
Ø 每次放電后放電電極應從受試設備移開,重新充電后再進行下一次放電試驗。
Ø 對具體使用時,旁邊可能放置有其它設備的受試設備(EUT)還應進行水平和垂直耦合板的放電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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