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水分為兩大類:
1、實驗室高濃度有機廢水
實驗室高濃度有機廢水是指化學分析中處理樣品過程萃取、分析中產生的高含量有機物,如甲醇、乙腈、石油醚、正己烷等。這些高含量有機物廢水須做前期處理,方可確保實驗室排放其他綜合廢水的有效處置。主要設備有,自動進樣系統,進氣系統、助燃系統、高溫實驗室用焚燒爐、尾氣處理系統、含氯化合物處理系統。
2、實驗室低濃度綜合廢水
實驗室內產生的有機、無機、生物低濃度廢水是指化驗過程中器皿、試管的清洗液,部分樣本前處理的無機分析試劑,殘留的少量有機試劑,部分酸試劑,殘留的少量重金屬,殘留的生物試劑等。實驗室低濃度廢水處理設備主要有:廢水收集裝置、中和調節裝置、加藥反應裝置、過濾裝置、生物活性炭氧化裝置、臭氧分解消毒裝置、紫外線分解消毒等構成。
實驗室綜合廢水處理設備針對不同實驗室產生的有機、無機生物類廢水成分和濃度采用不同的處理技術和工藝進行綜合處理,可有效去除實驗室綜合廢水中的COD、BOD、SS、色度、病毒、有機溶劑和重金屬離子等,經過處理后實驗室綜合廢水可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1996】一、二、三級標準或者相關其它標準。處理后的廢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地表、河水,也可以通過再處理工藝把處理后的廢水進行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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