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幅射噪聲測量儀器方案
環境噪聲測量設備在寧波軌道交通的應用及解決方案。愛華聲級計各型號*!*型號包括:愛華愛華AWA5661聲級計,愛華經濟型AWA5636聲級計,愛華AWA6228+聲級計,愛華AWA5688聲級計。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感謝您的支持!
JGJ/T 170-2009《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幅射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于今年3月15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7月1日實施。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建筑物室內振動限值和建筑物室內二次輻射噪聲限值,對于不同功能區,它們的限值如表1:
表1 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室內振動與二次幅射噪聲限值
區域 分類 | 適用范圍 | 建筑物室內振動限值(dB) | 建筑物室內二次輻射噪聲限值[dB(A)] | ||
晝間 | 夜間 | 晝間 | 夜間 | ||
0類 | 特殊住宅區 | 65 | 62 | 38 | 35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65 | 62 | 38 | 35 |
2類 | 居住、商業混合區,商業中心區 | 70 | 67 | 41 | 38 |
3類 | 工業集中區 | 75 | 72 | 45 | 42 |
4類 | 交通干線兩側 | 75 | 72 | 45 | 42 |
室內振動的頻率范圍規定為4 Hz~200 Hz,測量的鉛垂向振動加速度按表2規定的1/3倍頻程中心頻率的Z計權因子進行數據處理,按計權因子修正后得到的各中心頻率的振動加速度(振級),采用的評價量為1/3倍頻程中心頻率上的zui大振動加速度級(簡稱分頻zui大振級,記為VLmax)。
表2 加速度在1/3倍頻程中心頻率的Z計權因子
1/3倍頻程中心頻率,Hz | 4 | 5 | 6.3 | 8 | 10 | 12.5 | 16 | 20 | 25 | 31.5 | 40 | 50 | 63 | 80 | 100 | 125 | 160 | 200 |
計權因子,dB | 0 | 0 | 0 | 0 | 0 | -1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7 | -21 | -25 | -30 | -36 |
選擇什么儀器來測量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幅射噪聲呢?
利用一般振動計或環境振動分析儀無法測量這樣的振動,而AWA6291型實時信號分析儀可以滿足測量要求。AWA6291可以測量頻率范圍低至1Hz的振動,在進行Z方向1/3倍頻程實時環境振動頻譜分析時,將頻率計權設定為加速度(線性),測得各頻帶振動加速度值,再將4 Hz~200 Hz頻率范圍內的各個1/3 倍頻程中心頻率的振級加上表2中規定的計權因子,得到按計權因子修正后各中心頻率的振動加速度(振級),其中zui大振動加速度級(簡稱分頻zui大振級)就是被測室內振動的評價值。該振級值既可以是瞬時值,也可以是等效振級。
對于室內二次輻射噪聲,要求采用1級積分聲級計或其它相當的聲學儀器,測量頻率范圍16 Hz~200 Hz的等效連續A聲級作為軌道交通沿線建筑物室內二次輻射噪聲的評價量。而一般1級聲級計測量的是10Hz~16(或20)kHz頻率范圍的A聲級,2級聲級計測量的是20Hz~8(或12.5)kHz頻率范圍的A聲級,它們都無法直接測量這一低頻A聲級。利用AWA6228型多功能聲級計(1級)可以完成這一測量要求,當它配置1/3倍頻程實時分析軟件,利用自定義頻率計權功能,在自定義頻率計權菜單下,將16 Hz~200 Hz頻率范圍內的各個1/3 倍頻程中心頻率的計權因子設定為聲級計標準規定的A計權因子(見表2),同時將其它中心頻率點的計權因子設置為-INF(即-∞)。儀器就會在測量其它參數的同時,測量出自定義的計權聲壓級(用W-U表示),這里直接讀出了頻率范圍16 Hz~200 Hz的室內二次輻射噪聲的聲壓級值。在積分工作狀態下讀出等效A聲級,同時還可測出zui大聲級或zui小聲級。
表2 聲級計標準規定的在1/3倍頻程中心頻率的A計權因子
1/3倍頻程中心頻率,Hz | 16 | 20 | 25 | 31.5 | 40 | 50 | 63 | 80 | 100 | 125 | 160 | 200 |
計權因子 dB | -56.7 | -50.5 | -44.7 | -39.4 | -34.6 | -30.2 | -26.2 | -22.5 | -19.1 | -16.1 | -13.4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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