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計示值誤差原因有哪些?
1. 檢定前溫度計的表頭應垂直安裝。
2 .檢定時溫度計的溫包必須全部浸沒,引長管浸沒不得小于管長的1/3 - 2/3.
3 .表頭和溫包之高度差應不大于lm 。
4 .*檢定的溫度計,檢定點應均勻分布在整個測量范圍上(必須包括測量上、下限) ,不得少于4 個點。有O ℃點的溫度計應包括O ℃點。
5. 溫度計在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時,檢定點應均勻分布在整個測量范圍上(必須包括測量上、下限) ,不得少于3 個點。有O ℃點的溫度計應包括O ℃點。
6. 溫度計的檢定應在正、反兩個行程上分別向上限或下限方向逐點進行,測量上、下限值時只進行單行程檢定。
7. 在讀取被檢溫度計示值時,視線應垂直于度盤,使用放大鏡讀數時,視線應通過放大鏡中心。讀數時應估計到分度值的1/10。
8. O ℃點檢定時,將溫度計的溫包插入盛有冰、水混合物的冰點槽或恒溫槽中,待示值穩定后即可讀數。溫度計示值的大誤差應符合本規程3.1 的規定。
9. 其他各點檢定時,將被檢溫度計的溫包與標準溫度計插入恒溫槽中,待示值穩定后進行讀數。在讀數時,槽溫偏離檢定點溫度不得超過土0.5 ℃(以標準溫度計為準) ,分別記下標準溫度計和被檢溫度計正、反行程的示值。在讀數過程中,當槽溫不超過300℃時,其槽溫變化不應大于0.1 ℃ ,槽溫超過300℃以上時,其槽溫變化不應大于0.5℃。電接點溫度計在進行示值檢定時,應將其上、下限設定指針分別置于上、下限以外的位置上。溫度計的示值的大誤差應符合本規程3.1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