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放行 — TOC限度測試 vs 定量測試
USP<643>章“總有機碳”說明了一般的限度測試,成為爭議的主題,因為其運用了引起質疑的科學,并且缺少驗證數據1。對于選擇進行RTR的在線TOC方法,應經過深思熟慮。在USP<643>章之后出版的RTR FDA指南清楚地指出,需要科學驗證的水平,非USP<643>章所提供2。此文檔對用于RTR應用的在線TOC方法說明了多種注意事項。
關鍵點
限度測試
Ÿ USP<643>章的TOC方法是限度測試,不能用于RTR應用的過程控制中。
Ÿ FDA認為所有RTR過程測量是備選的分析過程,必須對其預期用途進行驗證。
Ÿ 對限度測試應用的在線TOC裝置,會降低其作為用于連續過程改進的RTR工具的價值。
定量測試
Ÿ cGMP指示的分析數據的關鍵質量屬性是結果的正確性或準確度。
Ÿ RTR應用中的TOC驗證要求超過了USP<643>章的TOC方法。
Ÿ TOC方法必須作為定量測試方法被驗證,用于RTR過程控制工具。
限度測試
制藥限度測試用于“通過/失敗”評測(見圖1),不適用于過程控制,除非所使用的方法已經驗證為定量測試。雖然限度測試在理論上可用于RTR應用,但FDA的PAT指南的精神,清楚地表明優先選擇能夠在寬運行范圍內,準確地進行當前條件下TOC測量的定量方法。
圖1. USP<643>章的TOC限度測試
然而,如果TOC限度測試為RTR所選的測試類型,諸如USP<643>章等法規方法的固有驗證,則不適用。這是因為FDA將所有用于RTR的分析方法當成“備選的分析程序”。備選的分析程序必須按照方法驗證指南文檔3,4中所述的低要求進行驗證,并且證明適合其用途。當在線TOC裝置作為限度測試使用時,該裝置必須至少驗證其檢測限和專屬性。使用這個術語,“適合”,是針對其預期的用途而言。不要與術語“系統適用性”中的“適用”混淆。FDA以及法院已經裁定,只有“系統適用性”測試數據,對驗證不夠充分5。
將TOC裝置作為RTR應用的限度測試使用,由于限制了其對連續質量提高的潛力,顯著地降低了投資的價值。將該裝置作為定量測試進行驗證,使得該工具成為連續過程改善,以及制藥限度放行的過程控制數據源。
考慮到測量技術,包括Sievers在內的多個制造廠商,假定TOC傳感器使用直接電導率方法。該技術已經證明有與準確度和專屬性相關的分析缺陷,在RTR應用中可能存在明顯的風險6。對于RTR應用,應考慮直接電導TOC技術的替代方案。
定量測試
定量測試旨在提供過程中整個運行范圍的準確可靠的數據(參見圖2)。
圖2. TOC過程控制的定量測試
大多數制藥用水系統在500 ppb TOC的藥典TOC限度下運行良好。因此,在線TOC分析儀應作為定量測試進行驗證,以確保整個水系統濃度范圍內數據的可靠性。
定量測試的使用,體現了FDA的PAT指南2的關鍵要領。其認識到可靠的數據是基于風險的方法的關鍵,進一步科學地理解,生產過程如何影響產品質量,后形成控制策略,防止或減輕劣質產品出現的風險。
表1. 測試程序的確效與驗證項目4
分析程序類型 | 藥品組份及材料的雜質檢測 | |
限度檢測 | 定量檢測 | |
準確度* | - | + |
精確度* | - | + |
線性* | - | + |
范圍* | - | + |
專屬性* | + | + |
檢測限* | + | - |
定量限* | - | + |
-表示此項目在方法驗證或確效中,不常用于評估。 +表示此項目在方法驗證或確效中,通常用于評估。 *包含于Sievers分析儀,驗證支持包第二冊,Validation Support Package Vol. II。 |
相關引用
FDA對制藥方法驗證的警告書-2008
“用于USP制藥規范的測試方法,未經檢驗以確保實際使用條件下的適合性。您沒有確保某些USP制藥測試方法在實際使用條件下經過檢驗。特別是,您未能夠對USP制藥測試方法進行適當的檢驗。您在答復中提供的數據不包括關于所使用方法的適合性、準確度和檢測限的信息。從這些數據不能表明貴公司的測試方法,可以可靠地檢測并量化雜質的存在。此外,貴公司沒有進行該方法的適合性測試,以確定該方法的檢測限。在過程測試中使用該方法的適合性仍未確定。”
FDA對USP關于<643>章修訂事項的函件-2007
“提議的專論不包含任何關于總有機碳(TOC)干擾可能性的警告說明……”
“應使用諸如蔗糖等易于氧化的有機物,和諸如煙酰胺等難于氧化的化合物,以檢驗儀器在擴展運行范圍內是否合格。”
“所提供的TOC在線測試信息不充分。”
USP<643>章的TOC方法是限度測試,從來沒有準備用于或經驗證,為開發連續改進策略,提供連續的過程數據。因此,用戶應負責表明,在線TOC裝置對其用途的適合性。FDA對定量測試分析方法驗證的指南,比限度測試更加嚴格3。表1說明了可用于測試,諸如TOC等雜質的兩種測試類型的低要求。定量測試驗證指南的補充水平強調RTR應用需要可靠的數據。
參考資料
1. Ouderkirk, Larry A. FDA, Rockville, MD.Letter to United StatesPharmacopeial(給美國藥典的函件),2007。
2.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Guidance for Industry PAT – A Framework for Innovative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Manufac- turing, and Quality Assurance(行業PAT指南 — 創新制藥開發、制造和質量保證的框架),2004。
3.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Guidance for Industry – Ana- lytical Procedu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 Chemistry, Manufactur- ing, 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行業指南 — 分析步驟和方法驗證。化學、制造和控制文檔),2000。
4.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dures: Text and Methodology Q2(R1). ICH Harmonized Tripartite Guideline(分析步驟驗證:文本和方法Q2(R1)。ICH三項協調準則),2005.
5. ISP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Barr Laboratories, Inc., Civil Action 92-1744, U.S. District Court of New Jersey (1993). (民事訴訟92-1744,新澤西特區法庭(1993))www.ispe.org (accessed January 2009).
6. Kauffman, Jon S. PhD., “Validating On-line TOC Analyzers for Real-Time Release,”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November/Decembe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