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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井下電纜的敷設要求
電纜必須懸掛,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在立井井筒或傾角在30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質量,并不得損傷電纜。沿鉆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鉆孔必須加裝套管。礦用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水淋。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盤圈或“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高、低電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于0.1m,高壓
電纜之問、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動力電纜和通訊信號電纜進行分類吊掛,通訊信號電纜掛在動力電纜上方,間距大于100mm;信號電纜之間、動力電纜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0mm,
電纜鉤間距1.5米,吊掛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米;
巷道交岔點處電纜要順巷幫垂直上行,在巷道肩窩處彎成圓弧,不拐死彎,然后貼頂吊掛到對幫位置。
單根通訊信號電纜過幫過頂采用塑料扎頭,每0.5米捆扎一扣。
多根電纜從巷道的一邊過到另一邊時,電纜沿巷頂板貼頂敷設且電纜走向與巷道走向垂直,電纜固定用專用的電纜卡箍(見附圖),間距為不大于0.6米。電纜出開關、接線盒后先向下彎曲,比喇叭口低50mm以上,兩側電纜彎曲弧度自然一致。小絞車操作臺上的四小電器出線必須保證出線弧度。四小電器出線必須保證四小電器中心線高于兩側電纜50mm 以上。高壓接線盒,兩頭的電纜余量必須大于500mm,接線盒應與巷道方向一致,用電纜鉤或固定架固定在幫上,離巷道底板1.5m,并按標準做好接地。低壓接線盒,兩頭的電纜余量必須大于300mm,四通必須蓋向外,小喇叭口朝下用膨脹螺栓固定在巷道幫上。接線盒兩端電纜彎曲部分隨電纜自由走向而固定,高度離巷道底板不低于1.5m,嚴禁強行彎曲。遇到風水管時,必須相距300mm以上。電纜標志牌的懸掛:電纜標志牌必須規格統一,標志牌上的內容包括電纜的管理單位、規格型號、長度和用途等;懸掛地點:在改變電纜直徑、接線盒出線端、電纜的拐彎處、分岔處均應懸掛電纜標志牌。在采掘巷道內,原則上沿電纜走向每100米懸掛一塊電纜標志牌,不足100米時,至少應在一處懸掛電纜標志牌。在大巷等其它通過電纜的巷道內,每200米懸掛一塊電纜標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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