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成都地埋箱泵一體化詳細介紹
成都消防水箱地埋箱泵一體化各種型號都可以定制,廠家定
制好消防水箱模塊后直接發貨到安裝現場,吊入基礎坑內進行
安裝。
本產品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有增壓設施要求的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及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各類消防給水系統。
地埋箱泵一體化設備是一種與市政管網來水和用戶日常用水中加壓的一套增壓設備,通過加壓后把水引到用戶家中,以確保用戶后一公里供水安全的保障。地埋箱泵一體化主要是高樓層住宅、管網末梢及地勢較高區域供水使用。二次供水設備主要由:水泵、控制系統、管道機組、穩流罐等相關配件組成。
工廠、倉庫、堆場、儲罐區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地埋式消防一體化設備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和一起火災滅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確定。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工廠、堆場和儲罐區等,當占地面積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區人數小于或等于1.5萬人時,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應按1起確定;當占地面積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區人數大于1.5萬人時,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應按2起確定,居住區應計1起,工廠、堆場或儲罐區應計1起;
2 工廠、堆場和儲罐區等,當占地面積大于100hm2,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應按2起確定,工廠、堆場和儲罐區應按需水量的兩座建筑(或堆場、儲罐)各計1起;
3 倉庫和民用建筑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應按1起確定。
3.1.2 一起火災滅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設計流量應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固定冷卻水系統等需要同時作用的各種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按需要同時作用的各種水滅火系統設計流量之和確定;
2 兩座及以上建筑合用地埋式消防箱泵一體化消防給水系統時,應按其中一座設計流量者確定;
3 當地埋式消防一體化設備與生活、生產給水合用時,合用系統的給水設計流量應為消防給水設計流量與生活、生產用水小時流量之和。計算生活用水小時流量時,淋浴用水量宜按15%計,澆灑及洗刷等火災時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計。
成都地埋箱泵一體化詳細介紹
3.1.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水滅火系統的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應分別按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51、《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38等的有關規定執行。
3.1.4 本規范未規定的建筑室內外地埋式消防一體化設備消火栓設計流量,應根據其火災危險性、建筑功能性質、耐火等級和建筑體積等相似建筑確定。
箱泵一體化泵站圖集-108-0.38/15-M-II設備選型:
1水泵機組
根據工程項目中對消防給水系統的設計流量和所需消防供水壓力的要求確定消防水泵的型號。水泵為一用一備,零流量時的壓力不應超過系統設計壓力的140%;當系統流量為水泵額定流量的150%時,壓力不應低于額定壓力的65%。
2消防水箱
根據工程項目中各單個消防給水系統的消防設計流量和火災持續時間計算出各單個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滅火用水量。當工程項目由多個消防給水系統組成時,其一次火災總的滅火用水量是各單個系統滅火用水量之和。由此確定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而消防水箱的尺寸則可依據水箱容積,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而定。
3泵房
房主要通道寬度不宜小于1.2m,電氣控制柜前通道寬度不宜小于1.5m;泵房頂部設置2m×2m檢修口,至少應高出地面200mm,檢修口頂部加滑軌式頂蓋,方便啟閉;泵房內設置便于進出的扶梯;泵房頂部設置通風管,高度至少應高出地面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