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景源實驗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文章>>標準物質的日常管理常見問題
1、實驗室應配備哪些用途的標準物質?
解析:樣品檢測用標準物質、質控用標準物質、核查設備用標準物質
2、標準物質采購申請,申請人應明確哪些要求?
解析:采購申請應明確標物名稱、等級、狀態、數量、用途、濃度(或濃度范圍)或標準值、基質、不確定度、計劃使用時間(在什么日期前應到貨)、保存條件等要求,必要時提供CAS號(有同分異構體或名稱較多時),若已知編號可告知采購人員,有必要時固定生產單位。
3、采購到貨后,標準物質驗收哪些內容?
解析:應驗收并記錄標準物質名稱、標物編號、批次號、包裝情況(是否完好)、標識(是否清晰)、證書、特性量值、不確定度、有效期、購入日期、購入數量、生產商、要求的儲存環境、運輸環境(必要時確認是否滿足要求并記錄)、驗收人、驗收日期、驗收結論等。標準物質不需要技術驗收。
4、標準物質標識應包含哪些內容?注意事項有哪些?
解析:標準物質的標識應包含標準物質編號(具有唯1性)、有效期。一次購買多支同一種標準物質時,即便其標物號和批次號一樣,也應給每一支標準物質唯1性編號。
如果標物較小,可把標識貼在包裝上。標準物質的編號規則中盡量可以體現標物的基本信息和購置驗收日期,保證能快速溯源。
5、標準物質臺賬可包含哪些內容?
解析:可包含標物名稱、標物號、批次號、生產單位、基質、標準值、不確定度、驗收日期、有效日期、規格、儲存條件要求、標物唯1性編號、放置位置、注意事項、核查頻率等信息。
6、標準物質領用注意事項有哪些?
解析:需寫領用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領用人、日期、唯1性標識、領用量、用途等內容。優先使用離保質期近的。
注意:管制(劇毒)標準物質,需雙鎖雙人管理,用量較少時不許整瓶領走,每次使用都要寫領用記錄。
7、標準物質是否需要期間核查?如何進行期間核查?
解析:需要期間核查。
未開封:核查是否在有效期內,以及是否按照證書上所規定儲存條件和環境要求等正確保存,外包裝是否完好,顏色狀態是否正常。若滿足要求,不需要再采用其它方式進行期間核查。未開封的CRM在使用前進行一次核查即可。
已開封:對已開封的CRM,實驗室要確保其在有效期內使用,在證書要求的開瓶有效期內,至少進行一次期間核查。若該CRM在有效期內允許多次使用,要確保其使用及儲存情況滿足證書上規定的要求。必要時,根據其穩定特性、使用頻率、儲存條件變化、測量結果可信度等情況,按下列核查方式中的一種對其特性量值的穩定性進行核查:a)檢測足夠穩定的、不確定度與被核查對象相近的實驗室質控樣品;b)與上一級或不確定度相近的同級CRM進行量值比對;c)送有資質的檢測/校準機構確認;d)進行實驗室間的量值比對;e)測試近期參加能力驗證且結果滿意的樣品;f)采用質量控制圖進行趨勢檢查等。
期間核查發現不合格的措施:在期間核查中發現不合格,須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對之前檢測結果的影響,執行“不符合工作管理程序"。
8、標準物質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項?
解析:
1、遵守使用和儲存說明。
2、應遵守證書上的有效期限,不應使用超過有效期的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
3、對于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確保其包裝的嚴密性、儲存方式滿足要求。某些情況下,有必要對剩余的部分重新包裝,否則,給出的特性值可能無效,從而導致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無法使用或不可靠。用戶應遵循生產者在這方面提供的使用說明。
4、應按給出的最小取樣量取樣。小于最小取樣量則沒有代表性。
5、對于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使用前應再次混合均勻。否則,長此以往,剩余的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不再對已生產和定值的包裝批有代表性,證書上給出的值和不確定度不再有效。
6、標注“本標準物質開封后請一次使用完畢"的標準物質,不能倒出至其他包裝中多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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