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區井點降水井,雄厚的技術力量
控制井點降水對周邊環境危害的措施
1、應優先采用擋水作用的支護結構,如深層攪拌樁、鋼板樁、砼灌注樁或地下連續墻等,并盡可能把降水井點立管埋設在支護墻的內側(基坑一側),井點立管的深度應淺于支護墻的深度。
2、合理確定井點立管的深度,控制降水曲線。當基坑附近沒有建筑、管線、道路時,坑中井點水位應降至基坑底面以下1米為宜;當鄰近有建筑、管線時,井點主管埋深可適當提高,其深度以保證基坑不出現流砂為宜。
3、適當控制抽水量或離心泵的真空度。在開挖基坑時,井點降水用大的抽水量或真空度運行;在墊層、樁承臺、地下室底板完成后,可適當調減抽水量或調小真空度,使基坑外的降水曲面盡可能控制在較小的范圍內,但要在坑內、外設置水位觀測井,及時控制水位。
4、在降水井管與建筑物、管線、路面間設置回灌井點,持續用水回灌,補充該處的地下水,使降水井點的影響半徑不超過回灌井點的范圍,防止回灌井點外側建筑物地下水的流失,使地下水保持基本不變。
蕭山區井點降水井,雄厚的技術力量
回灌水宜采用清水,以免阻塞井點,回灌水量和壓力大小,均須通過計算,并通過對觀測井的觀測加以調整,既要保持起隔水屏幕的作用,又要防止回灌水外溢而影響基坑內正常作業。
回灌井點的濾管部分,應從地下水位以上0.5米處開始直至井管底部。也可采用與降水井點管相同的構造,但須保證成孔和灌砂的質量。
回灌與降水井點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一般應不少于6米,防止降水、回灌兩進“相通",起動和停止應同步。回灌井點的埋設深度應根據透水層深度來決定,保證基坑的施工安全和回灌效果。
在降、灌水區域附近設置一定數量的沉降觀測點及水位觀測井,定時觀測、記錄,及時調整降、灌水量,以保持水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