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帶來的污染危害
近兩年新污染物這個“新"名詞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國家、地方等有關部門針對新污染物出臺的政策也在不斷增加,由此可見新污染物已經在環境工作中占據一定地位,已然是不可忽視的問題之一。
那么什么是新污染呢?新污染都有哪些呢?從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環境風險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化學物質進入環境后,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目前國際上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類:一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二是內分泌干擾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這四類界定為新污染物的前提是排放到環境中。
為什么說是“新"污染物呢?因為在我們以往的認知里,我們所熟悉的污染物通常有PM2.5、PM10、SO2、NO2、CO、O3、VOCs等,但是隨著對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以及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污染物出現,種類繁多,對于這些我們陌生的、新出的事物,我們往往賦予它不一樣的分類,即“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的危害有很多,且危害風險比較隱蔽,對人體健康以及生態系統安全的影響往往是慢性、長期的積累過程。不同的新污染物產生的危害是不同的,如:內分泌干擾物一旦進入人體或動物體內,可以影響正常的生理功能,使人和動物的免疫力下降、生育能力下降;抗生素的濫用可以導致病原微生物產生耐藥性,當人體或動物出現生病現象時,使用同種藥物基本沒有效果,導致同種病況無法獲得快速治療。
此外,新污染物的危害不僅僅是上述所說內容,還有許多危害并未一一列舉。但是總的來說,新污染物的特征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1)危害比較嚴重;(2)風向比較隱蔽;(3)環境持久性;(4)來源廣泛;(5)治理復雜。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的矚目成效,必然不能讓新污染物的出現威脅到生態環境,讓生態環境質量“一朝回到解放前",因此有關部門在2020年10月29日,dang的十九屆五中quan會通過《zhong共zhong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在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quan國ren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的決議,提出“重視新污染物治理",明確“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制"。在2021年8月30日,zhong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會議強調“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在2022年5月24日,guo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新污染的出現已不容得我們去忽視,我們要防微杜漸,從根源找出防治新污染物的辦法,保證我們的身體健康和生活環境健康,最大限度的減少新污染物的環境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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