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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玉米存儲過程中水分損耗的計算
閱讀:2281 發布時間:2016-1-27玉米在存儲過程中由于水分的減少而發生存儲水分損耗成為zui為常見、也是zui主要的原料損耗因素。但是目前我們對水分損耗的計算,無論在認識上和實際操作上都存在一些問題,因此本人經過查閱相關資料以及結合實際調查得出心得予以探討。
- 目前我們zui為習慣的而且常用的一種簡單計算方法為:
水分損耗量(△m)=入庫總量×(入庫水分%—出庫水分%)····································(1)
這種方法看似原理簡單可行,但其實是錯誤的,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加以分析:
假設100kg玉米在原入庫時水分為15%,存儲半年后水分下降至12%,那此時玉米的水分損耗量(△m1)按照計算公式(1)得出:玉米水分損耗量(△m1)=100×(15%—12%) = 3kg。
但是,我們都知道,如果在玉米存儲過程中不考慮雜質損耗和自然損耗(即存儲過程沒有進行清除雜質、鼠害蟲鳥啄食也很少),將其忽略不計時,但不管怎樣,存儲期間玉米的干物質是不會因為存儲過程水分的變化而發生變化。根據這個道理,我們再使用干物質折算方法來考慮玉米存儲水分損耗量的計算。
- 現行國家規定糧儲單位的水分損耗計算方法為:
水分損耗量(△m)=入庫總量×水分損耗率%················································(2)
按照這個計算公式,我們計算一下上例中的玉米損耗量:
入庫時100kg玉米干物質量為:100×(1—15%) = 85kg。假設當上例中玉米存儲半年后水分降至12%時造成的水分損耗量為△m2,則此時原來的100kg玉米的干物質量為:(100—△m2)×(1—12%);即:85=(100—△m2)×(1—12%),由此計算得出△m2=3.4 kg。由此可見如按照計算公式(1)得出的水分損耗量△m1比按計算公式(2)得出的水分損耗量△m2少計了0.4kg。
這一規定的計算方法,從表面看很容易理解,但也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的,而是要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的。這種計算方法的前提是在玉米存儲過程中雜質損耗和自然損耗(即存儲過程沒有進行清除雜質、鼠害蟲鳥啄食也很少)可以忽略不計時,一旦存儲過程中雜質損耗和自然損耗過大時,就不能使用。因為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們是非專業存儲收購單位,無論在軟硬件方面都達不到科學規范操作要求,同時作為飼料經營企業,存儲過程出入庫數量短缺將直接影響到原料的成本價格,因此作為在存儲過程中雜質損耗和自然損耗是在所難免而且是不容忽視的。
- 經過改進的水分損耗量通用計算公式為:
水分損耗量(△m)=入庫總量×入庫水分%—出庫總量×出庫水分%······························(3)
所以經過公式轉換,也可得出發生存儲過程后其理論出庫量計算為:
因此按照計算公式(3),我們再計算一個實例中的玉米損耗量:假定有某庫房入庫玉米2200噸,入庫水分14.5%,存儲半年后(期間曾經烘干、除雜措施)要全部調出,出庫總量僅剩2170噸,出庫水分為13.5%,試計算存儲期間的水分損耗量。
A、用上述計算公式(1)方法計算,其結果為:
水分損耗量(△m)=入庫總量×(入庫水分%—出庫水分%)=2200×(14.5%-13.5%)=22噸
B、用上述計算公式(2)方法計算,其結果為:
水分損耗量(△m)=入庫總量×水分損耗率%=2200×=25.4噸
C、用上述計算公式(3)方法計算,其結果為:
水分損耗量(△m)=入庫總量×入庫水分%—出庫總量×出庫水分%=2200×14.5%—2170×13.5%=26.1噸
由此可見,3種計算方法中,計算公式(1)與(2)、(3)得出的計算結果差距較大,如果按照(1)計算,其結果必然導致無法彌補的潛虧。雖然(2)和(3)得出的計算結果差距不大,我們不能認為國家現行規定的計算方法有問題,因為我們如果在實際存儲過程中雜質損耗和自然損耗往往成為我們原料管理中一個重要因素,是不能忽略的,所以使用計算公式(3)才能達到具有減少潛虧,以及應用到其他原料上,比如雜粕等原料保管和損耗控制方面起到一定指導意義。